乐至县佛星镇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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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佛星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3-08-09   录入:乐至县佛星镇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决定辖区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企业培育,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三)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工作。

(四)负责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加强村(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村(社区)综合服务功能。

(五)负责拟订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升级转型、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文化生活繁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脱贫攻坚等工作。

(六)负责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格局,推进和谐宜居乡村建设。承担社会治理、信访维稳、依法治理、防邪、禁毒、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负责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领导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建设,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工程、乡村道路及公共设施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审批工作。

(九)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

(十)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机制,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十一)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自然资源、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自然资源、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生态及安全。

(十二)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机构及村(社区)账务的核算和监督。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 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出)乡镇单位的干部。负责辖区内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四)根据法定职责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各类社会事务服务等职责,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五)负责协助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佛星镇牌楼社区中山路181号

邮编:641500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3078154

领导简介

蒋合文  镇党委书记

 阳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  平   镇人大主席

秦太平   镇党委副书记

付   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俊名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吴是昊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左政琴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宋学仕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公开、督查考核、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承担人民武装工作;承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人:彭一)。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人大、政协、统战、宣传、民族宗教、群团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镇党委换届、党代会召开、党代表选举、村(社区)班子建设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 调各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和资源,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管辖区域内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场镇秩序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辖区日常巡查、综合研判、快速处置、协调调查取证、流转督办等基础性监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江润有)。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村民自治、社区建设和管理、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负责优抚、救灾救济、低保、五保、医疗救助、殡葬、婚姻、区划地名及民间社会团体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工作;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人:袁宇航)。 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自然资源、统计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经济发展、科学技术、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经济合作、统计、扶贫开发、产业发展和项目推进等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拟订乡村振兴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承包、集体资产、农民负担等监督管理及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审批相关工作;承担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产权交易、新型主体培育、乡村治理、农村改革、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代理等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投资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管理、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有效推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负责工业产业政策的宣传、指导和企业投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统计工作;负责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场镇开发、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负责组织并规划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村镇规划,办理规划工程项目选址、定点、勘察、设计、监理、绘制红线图及开工放线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指导管理;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危旧房、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与宣传教育,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污染源管理,“散乱污”企业整治,“河长制”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的组织实施、跟踪督查工作;负责治理污染设施运转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层治理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陈川)。负责牵头推进基层治理工作,统筹各方力量,构建联动推进基层治理的工作格局;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反馈办理等工作;负责国家安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 犯罪、禁毒、反邪教、重点人群管理等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安置帮教、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工作;依法依规协助承担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负责指导网格化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依法依规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负责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工作; 协助开展应急避难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负责人:   )。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草案;负责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本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行政事业机构会计核算工作;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管辖区域内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负责镇级财务管理,代管村(社区)财务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工作的培训、指 导、监督;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党支部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张庆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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