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佛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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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星镇社会救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1-18   录入:乐至县佛星镇

 

 

一、城乡低保申请审办流程

1.申报对象:佛星镇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乐至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7月起,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80元/人·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80元/人·月),且符合我县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患重特大疾病、重残(一二级)仅是参考因素之一,不是认定低保的决定因素。

2.申报资料:(1)本人或委托人申请书(2)申请保障对象的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申请保障对象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4)用电户号及用电户名(5)患重特大疾病者需提供一年以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资料包括出院证明、缴费票据、结算单以及近期门诊票据。6)残疾人申请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申报流程:(1)本人或委托人向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初步核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3)镇社会事务办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并填写相关表4)民主评议(5)逐级公示(6)县民政局审、发文(7)低保金由银行直发低保户社会保障卡

 

二、特困救助人员申请流程

1.申报对象:佛星镇户籍,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人员。

2.申报资料1)本人或委托人申请书(2)申请保障对象的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申请保障对象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4)用电户号及用电户名(5)残疾人申请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申报流程与低保申报流程相同)。

三、城乡医疗救助申报流程

1.申报对象:佛星镇户籍,1)特困人员(城镇“三无”、农村五保供养人员);(2)城乡低保人员;(3)城乡一、二级残疾人;(4)普通居民重特大疾病。

2.申报资料:(1)本人或委托人申请书(2)被救助人身份证复印件,个别情况特殊人员可提供家庭户口簿复印件(3)救助对象为城乡一、二级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本人残疾人复印件(4)出院病情证明书(5)正式医疗费用收据(省外、军队医院的可用复印件但需盖鲜章)或病人存留联(6)医保结算单和相关证明资料(7)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申报流程:(1)本人委托人向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初步核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3)资料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村(社区)和镇公示无异议后,由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填报相关表册报县医保局(4)县医保局审批、发文(5)医疗救助金直接上账到救助对象社会保障卡账号

四、惠民殡葬申报流程

1.申报对象:在四川省内殡仪馆火化的佛星籍人员。

2.申报资料:(1)逝者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殡葬服务收费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申报流程:(1)申请人填写《乐至县惠民殡葬救助申请表》,村镇两级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是否完善2)镇社会事务办将申报资料汇总报县民政局3)县民政局审批、发文(4惠民殡葬补助由社会保障卡上卡至申请人账号

五、高龄津贴申请流程

1.申报对象:佛星籍年满80岁、90岁、100岁人员。

2.申报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及本人申请

3.申报流程:(1)申请人将完整的申报资料报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同时填写“高龄补贴”申报审批表2镇社会事务管理办汇总报县民政局3)县民政局审批、发文(3高龄津贴由社会保障卡上卡至申请人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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