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童家镇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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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童家镇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28   录入:乐至县童家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为使童家镇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本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特编制童家镇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童家镇人民政府联系(邮编:641507,电话:028-23401509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我镇在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为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监督、关心和支持我镇工作,我镇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维护、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包括工作职能、最新工作动态、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镇公示栏内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2.通过广播和宣传车公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09年度我镇未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等方面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对一些公开的内容存在遗漏现象;二是信息公开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计划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及时公开,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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