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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寺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23   录入:乐至县高寺镇

关于印发《高寺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居)民委员会直各单位:

现将《高寺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扎实做好2023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消除因秸秆焚烧造成的资源浪费和大气污染,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原则,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培育综合利用主体,进一步推进秸秆农业化利用,全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油菜、水稻、玉米、豆类、薯类等农作物秸秆、树枝落叶和垃圾,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决杜绝出现大面积、持续性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重点时段“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4%以上。

三、时间安排

全年所有时段禁烧,春季重点管控时段为 4 月 24 日至5 月 31 日;秋季重点管控时段为 8 月 21 日至 9 月 30 日。

四、工作重点

(一)管惩结合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1.完善网格管理级体系。在全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镇-村社区-社-户”级网格责任体系,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规划化、制度化。对焚烧秸秆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问责。各村社区加强巡逻巡查,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在重点时段加强应急准备,保证信息畅通,各村社区相应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

2.发挥舆论宣传作用。通过广播、微信、手机短信、横幅、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地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以及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并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形象生动等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逐步提高我人民群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

3.加大督促检查和环境执法处罚力度。纪委牵头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全的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将在第一时间落实整改措施。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镇、村社区)、组禁烧监督管理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鼓励依照村规民约实现村民自治,约束村民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听劝阻,抗拒、阻碍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多措并举抓好秸秆综合利用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扎实开展教育培训采用集中培训或进村入户到田地头现场培训等方式对秸秆青贮、秸秆粉碎、堆沤、覆盖还田、生产沼气和生物反应堆肥以及种养循环等技术进行宣传培训,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能力加快培训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主体,进一步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组织化程度。从支持设备购置、设施建设等角度出发,加大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能力建设重点培育以秸秆收储运为主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以秸秆粉碎还田为主的农机服务产业体系建设,以秸秆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体系建设,以秸秆商品饲料加工为主的饲料产业体系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头、每一个地块。农作物收获季节,委、政府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列入阶段性重点工作,实行包干负责制。各村(社区)明确工作举措,细化工作责任,迅速开展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不留死角。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出现秸秆露天焚烧行为,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重大财产损失的,进行严肃处理。

(二)严格落实责任。级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高寺纪委: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力的村(社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高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农作物秸秆的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沼气能源化技术,充分发挥基层农机、农村能源、农技和土肥等机构的服务功能,推广普及有关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负责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考核体系,奖优惩殆,全面推动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高寺派出所: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对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焚烧事件,依法予以严惩。

高寺财政: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所需资金的划拨。

高寺林业: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高寺综合行政执法: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进行监督管理并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高寺镇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办:负责收集记录各村(社区)每日开展工作的影像资料履行现场监督检查的职责,确保大气环境质量。

(三)加强巡查督查。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的领导组长,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办,具体负责处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的宣传和督查等工作。在 4 月—5 月,8 月—9 月重点时段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和落叶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强化责任追究。村(社区)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对焚烧秸秆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检查和处置不到位对相应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焚烧秸秆烧死烧伤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故意纵火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由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办负责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上报信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信息、综合行政执法办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人民群众若发现有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可及时举报,举报电话为:028-23405056由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办4 月 24 日至 5 月 31 日、8 月 21 日至 9 月 30 日期间,每周周五 12:00 前,将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文字+图片)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13882965021,邮箱:190112710@qq.com,联系人:龙俊);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文字+图片)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18190372269,邮箱:zylztfz@163.com,联系人:彭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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