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高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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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寺镇餐饮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09   录入:乐至县高寺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充分汲取近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第一遵循贯彻、第一要件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组织领导、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有效提升全镇餐饮行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县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彻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餐饮场所安全风险隐患,针对餐饮场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全镇范围内餐饮业安全监管全覆盖。

三、主要对象

全镇各类餐饮经营单位。

四、重点任务

(一)摸清各类餐饮企业底数

全面摸排辖区范围内各餐饮场所,掌握经营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范围、规模、员工人数、持证情况、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形成餐饮行业基础信息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更加切实有效帮助经营单位解决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持续加强对经营单位的监管、指导力度,帮助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各餐饮企业参照《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商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制参考模板(2.0版)>的通知》(川商流通〔202149号),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2.0版,加快清单制+信息化的融合提效

责任单位:各餐饮经营单位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

2.认真学习研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台账,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对本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并及时向属地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责任单位:各餐饮经营单位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

3.针对各餐饮经营单位的特殊风险、特殊隐患、特珠问题认真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定期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分析研判工作。

责任单位:各餐饮经营单位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

4.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检修维修等特殊作业建立作业台账,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责任单位:各餐饮经营单位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

5.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分包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承包承租方是否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责任单位:各餐饮经营单位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

6.建立完善消防、高坠、有限空间、防雷和自然灾害等极端天气等应急预案,符合条件的要开展防雷防静电检测建立消防、防汛、劳保等物资清单(物资数量、点位、维护情况),定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演练要有计划、图片、总结支撑),明确各类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应急处置措施。

责任单位:各餐饮经营单位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

(三)重点风险点位检查监督

1.经营性房屋主体安全隐患。聚焦四无自建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安全状况,房屋基础是否出现明显下沉、变形、结构性裂缝,涉及改造建筑是否按标准、手续进行改造,是否存在拆改主体结构明显增加房屋使用负荷等安全隐患。对核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用房,坚决撤离人员;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立即采取停止使用、封闭隔离等管控措施,坚决防止人员擅入或靠近造成安全事故;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加固除险、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城乡建设管理办

2.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聚焦电梯、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开展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销号台账,做到立行立改,确保隐患不消除,设备不使用;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保障,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对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以及违法违规等问题,要依法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整改,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有实效,隐患全闭合。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

3.燃气安全隐患。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后7发生了2起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燃气设施设备(包括燃气灶具、减压阀、橡胶软管等)选用符合相关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合格无过期;与合法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安全供气合同,购买应实名登记;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其他燃气和其他明火;与用气设备连接的橡胶软管应及时更换,长度不应超过2米,无老化、腐蚀、私接三通等问题,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采用硬管连。对餐饮经营单位燃气用户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要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住建部门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城乡建设管理办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4.电气线路安全隐患。重点对输送管道腐蚀、元器件老化、管线交叉点无保护、安全距离不足、超载荷用电、私搭乱接电线、线头裸露、线路不检测、配电箱不能上锁、不可靠接地及遮挡、覆盖、挤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进行检查,各企业要全面加强对电气线路的巡检,并及时安排专业持证电工进行维护,对存在重大电力问题的经营单位由乐至供电公司予以停供电。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乐至供电公司

5.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消防设施配备不齐、消防器材失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违占堵塞、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外墙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违规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问题、违规采用木质板材搭建阁楼隔层问题。对一般问题进行立行立改,需要专业施工的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县安办、镇消防救援站提出停业整改。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消防救援站

6.有限空间安全隐患。经营单位要认真排查营业场所的有限空间情况,重点围绕沉渣池、化粪池、消防水池、大型冻库、密闭仓库等进行排查。对有限空间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和排查管控,并建立相应的台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并登记。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

7.食品安全隐患。《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有效齐全,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进行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健康证齐全;具有与加工经营食品相适应的洗手更衣、冷藏冷冻、防蝇防鼠防虫防尘、消毒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在专用操作区制作冷荤凉菜,食品处理区不得设置卫生间;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采用合格有效的油烟排放系统,确保经营活动现场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镇社会事务管理办

五、整治步骤

整治行动时间:从即日起到101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前)。组织对辖区餐饮单位开展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和工作进度表,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组织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1日—9月20日)按照部署要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检查,做到无一遗漏。所检查的人员密集场所逐个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督促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并报镇消防救援站镇城乡建设管理办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等行业及业务主管部门,确保隐患如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又无力整改、无法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企业或单位,必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10月10日)镇应急委牵头成立工作组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深入分析研判餐饮行业安全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健全餐饮行业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动。成立专门机构统筹推进,实施具体化、项目化推进,要按照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真正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实行源头控制,逐户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督促相关餐饮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落实整改任务,真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整治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切实加大专项行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积极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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