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高寺镇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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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寺镇政府机构职能信息
发布时间:2023-10-30   录入:乐至县高寺镇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决定辖区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推进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和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负责指导镇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章程履行职责。

(三)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管理基层意识形态阵地,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四)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企业培育,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五)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工作。

(六)负责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加强村(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村(社区)综合服务功能。

(七)负责拟订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升级转型、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文化生活繁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脱贫攻坚等工作。

(八)负责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格局,推进和谐宜居乡村建设。承担社会治理、信访维稳、依法治理、防邪、禁毒、民族宗教等工作。

(九)负责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领导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建设,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十)负责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工程、乡村道路及公共设施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

(十二)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机制,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十三)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自然资源、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自然资源、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生态及安全。

(十四)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机构及村(社区)账务的核算和监督。

(十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出)乡镇单位的干部。负责辖区内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六)根据法定职责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各类社会事务服务等职责,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七)负责协助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十八)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高寺镇幸福街62

邮编:64150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3405056

 

领导简介

赵昆明  党委书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主任

胡  泸  党委副书记、镇长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何仕罡  党委副书记(上挂省发改厅)

赵目林  党委副书记(挂职)

贺  婷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田贵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李茂军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人大专职副主席

宋卫国  副镇长

吴  坤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唐露)。主要职责是: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公开、督查考核、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承担人民武装工作;承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人:李仕杰)。主要职责是: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人大、政协、统战、宣传、民族宗教、群团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镇党委换届、党代会召开、党代表选举、村(社区)班子建设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罗成敏)。主要职责是: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各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和资源,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管辖区域内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场镇秩序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辖区日常巡查、综合研判、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流转督办等基础性监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刘美)。主要职责是: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村民自治、社区建设和管理、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负责优抚、救灾救济、低保、五保、医疗救助、殡葬、婚姻、区划地名及民间社会团体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工作;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黄雅涵)。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自然资源、统计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经济发展、科学技术、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经济合作、统计、扶贫开发、产业发展和项目推进等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拟订乡村振兴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承包、集体资产、农民负担等监督管理及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审批相关工作;承担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产权交易、新型主体培育、乡村治理、农村改革、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代理等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投资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管理、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有效推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负责工业产业政策的宣传、指导和企业投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统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层治理办公室(负责人:江建军)。主要职责是:负责牵头推进基层治理工作,统筹各方力量,构建联动推进基层治理的工作格局;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反馈办理等工作;负责国家安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反邪教、重点人群管理等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安置帮教、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工作;依法依规协助承担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负责指导网格化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负责人:邱波)。主要职责是: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草案;负责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本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行政事业机构会计核算工作;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管辖区域内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负责镇级财务管理,代管村(社区)财务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人:全兴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管理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依法依规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负责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应急避难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与宣传教育,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污染源管理,散乱污企业整治,河长制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的组织实施、跟踪督查工作;负责治理污染设施运转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何海波)。主要职责是:负责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场镇开发、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负责组织并规划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村镇规划,办理规划工程项目选址、定点、勘察、设计、监理、绘制红线图及开工放线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指导管理;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危旧房、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乐至县高寺镇便民服务中心(乐至县高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乐至县高寺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吴坤)。主要职责是:牵头辖区内便民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村(社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机构、窗口及其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受理便民服务来信来访、投诉、信息发布等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文化宣传、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办理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宣传引导、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工作;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组织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和农村人才市场建设等工作;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宣传、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摸排调查,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组织开展劳务输出;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编制广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对村组广播维护、人员培训的指导;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乐至县高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李贵友)。主要职责是:指导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负责脱贫攻坚、农技推广、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利、畜牧兽医、林业等相关服务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农林作物、畜牧、水产品种及种植业新优技术的开发、推广、指导、培训、动态监测等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业机械化、水利、畜牧兽医等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开展农作物和林虫病害及农林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开展农作物苗情监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开展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开展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开展辖区农业重要生产资料供应保障服务及农产品流通服务管理、相关统计工作;开展辖区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水上安全及船舶管理等工作;开展农业灌溉、水旱灾害防御、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沼气池建设、农机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扶贫村攻坚年度规划项目考察、评估、申报等工作,协助贫困村完善脱贫攻坚相关制度建设;负责贫困户建档立卡及动态监测及结对帮扶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乐至县高寺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唐强)。主要职责是:负责村镇建设环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房改造等相关服务协调工作;开展房屋建设防违治违、建房规划有关服务工作;开展新村聚居点建设技术性服务,指导农村建房,开展产权、产籍登记申报工作;开展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及质量安全等相关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垃圾清运等工作;负责辖区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承担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材料审核、现场勘查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指导村(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承担对场镇街道、供水、供气、排污等公用设施建设、改造、维修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征地、拆迁、安置等具体事务性、技术性相关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乐至县高寺镇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陈良华)。主要职责是:落实中央、省、市、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协调等工作;组织实施农民工定向回引工程,开展政策、家乡发展等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农民工座谈、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活动;培育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与输出;组织开展农民工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农民工信息数字化平台建设,开展农民工党建、就业、创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文化等信息收集、录入、统计并实施动态化管理;协调相关部门为外出农民工提供往返交通便利和证照办理便捷服务;协助解决农民工基本住房、随迁子女按时就近入学、职业健康检查、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问题;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乐至县高寺镇商贸旅游服务中心(负责人:邱波)。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全镇百镇建设行动工作以及商贸旅游发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协调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党支部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蒲小兵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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