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高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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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至县高寺镇委员会关于成立高寺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2   录入:乐至县高寺镇

 各支部、镇直各部门:

为全力推进乐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高寺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杨 松  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平南  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海强  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员:吴欢欢  党委副书记

杨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松林  党委委员、副镇长

蒋永学  党委委员、副镇长

荣鹏程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党政办负责人

杨   财政所所长

何海波  社服中心主任

陈孝忠  城乡环境治理办主任

罗建华  民政办主任

马   交管办副主任

杜秀英  社区居委会主任

吴   清水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吴欢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有何丹、杨斯涵,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

中共乐至县高寺镇委员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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