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高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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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寺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1   录入:乐至县高寺镇

 

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两委:

现将《高寺镇 2022 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至县高寺镇人民政府

                                        2022429

 

 

 

高寺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制定 2022 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原则,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进一步推进全镇秸秆农业化利用,加大秸秆露天禁烧力度,进一步落实村(社区)等属地管理责任,不断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水平,促进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全镇行政区域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斑”,特别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区域,保障全镇人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2022 年我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3.5%以上。

三、时间安排

禁烧时段为全年禁烧,其中重点时段为:202251日至2022630日;202291日至20221130日。

四、工作重点

(一)完善网格管理机制,惩教结合抓好禁烧

1.完善网格管理五级体系。在全镇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县----户”五级网格责任体系,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规划化、制度化。对焚烧秸秆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村两委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村(社区)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秸秆焚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在重点时段加强应急准备,安排专人 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各村相应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发挥舆论导向宣传作用。通过广播、微信、手机短信、墙报、横幅、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地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以及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并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形象生动等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逐步提高我镇人民群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

3.明确目标责任。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头、每一个地块。农作物收获季节,村两委将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列入阶段性重点工作,实行包干负责制。各村(社区)认真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举措,细化工作责任,迅速开展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不留死角。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出现秸秆露天焚烧行为,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重大财产损失的,进行严肃处理。

4.强化督促检查和环境执法处罚力度。镇级各相关部门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全镇的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将在第一时间落实整改措施。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村(社区)、村民小组禁烧监督管理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鼓励依照村规民约实现村民自治,约束村民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听劝阻,抗拒、阻碍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快产业体系建设,拓展综合利用渠道

1.落实精准财持政策。根据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方式、不同途径,研究完善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扶持政策。

2.突出市场主体培育。加快培训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主体,进一步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组织化程度。从支持设备购置、设施建设等角度出发,加大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能力建设。

3.加快产业体系建设。坚持整镇推进、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原则,结合我镇产业特点和实际情况,重点培育以秸秆收储运为主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以秸秆粉碎还田为主的农机服务产业体系建设,以秸秆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体系建设,以秸秆商品饲料加工为主的饲料产业体系建设。

4.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人员采用集中培训或进村入户到田地头现场培训等方式对秸秆青贮、秸秆粉碎、堆沤、覆盖还田、生产沼气和生物反应堆肥以及种养循环等技术进行宣传培训,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加强领导

为深入全镇各村检查指导禁烧工作,确保我镇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张达,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泸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包片领导为各自包片村的第一责任人。

高寺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人大专职副主席

田贵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李茂军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宋卫国   副镇长

 员: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杨洪锐   财政所副所长  

        江建军   社会治理办主任

罗成敏   综合行政执法办副主任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主任

    周万泉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副主任

李贵友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永祥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刘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负责做好资料收集及文件报送、宣传、巡查、现场处置等工作。采取镇领导包片、村干部包村、社干部包户的分包责任制,把禁烧任务量化,层层分解到村、户、地块,确保责任到人。建立监测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600时,各村向镇办公室报告情况。

2.严防死守,人员落实到位

各村(社区)成立秸秆禁烧巡逻队,一是发现乱堆乱放秸秆及时督促清运;二是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灭,并对焚烧秸秆的责任人进行处理;三是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并做好巡查值班记录,做到24小时有人看守,24小时有人巡查;四是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五是各村要根据村实际情况,针对以往易发生地块、农户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涉及多村交汇地块以及林地交汇处,要落实专人巡查,确保责任明确。

3.追究责任,严格督查考核

各村切实履行职责,深入田间地头巡回检查,要坚持执行日报告制度,及时向镇政府报告情况。凡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一律按照着火点认定(包括焚烧痕迹)。被市、县督查认定的全县、全市第一把火,对村(社区)书记进行免职处理,同时对驻村干部、包片领导、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处理,扣减村目标分10分,镇干部目标考核分5分;镇内自行发现火点的村,处村(社区)驻村干部、村干部每人1000元、社干部500元罚款,并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任人要在镇村干部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扣减村目标分5分,镇干部目标考核分5分,若该村(社区)继续出现焚烧秸秆现象,处村(社区)驻村干部、村干部每人1000元、社干部500元罚款,并对村(社区)书记进行免职处理,扣减村目标分10分,镇干部目标考核分5分;对因组织不力、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扣减村目标分5分。对点火当事人,处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和造成较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加强保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为确保全年全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经党委研究决定全额保障工作经费,经费主要用于禁烧期间车辆燃油等,经费来源在各村(社区)公共运行经费中据实列支。对村(社区)出现第一把火的村一律扣减村(社区)4000元至7000元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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