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高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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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乐至县高寺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1   录入:乐至县高寺镇

 

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镇直各部门

为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特制定《乐至县高寺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请严格遵照执行。

 

 

           乐至县高寺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乐至县高寺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69 号)和《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发〔2020〕52号)、《乐至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乐府办发〔2021〕9号)等文件要求,在高寺社区、清水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全镇推广探索经验、搭建平台奠定基础。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村(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二、工作方法

1.为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乐至县高寺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员:党政办、党建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社会事务管理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基层治理办、财政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城乡建设管理办、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便民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商贸旅游服务中心、嘉济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高寺镇辖区内学校、医院、高寺社区、清水村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指导推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设;研究分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势,指导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调处理相关事项;督导高寺社区、清水村、镇级各部门(单位)完成垃圾分类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等日常工作。

2.主要部门分工

高寺社区、清水村: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等工作;负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垃圾分类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曝光。

高寺镇辖区内各学校: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计划,积极开展进校园、进课堂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养成生活垃圾分类良好习惯。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农业生产过程中各类有机物的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指导有关垃圾转换为有机化肥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办:负责督促医疗卫生行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嘉济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投入、收集、运输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厨余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农贸市场等其他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工作。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负责生活垃圾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提供具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名单。

3.工作制度

为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会议制度

信息报告制度

定期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垃圾分类工作调度会,汇总工作推进情况,交流会商工作中的问题。

信息报告制度:高寺社区、清水村每月25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信息。

三、工作目标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按照“三分法”为主,即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不可回收垃圾及其他垃圾”,逐步在垃圾分类试点区域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努力做到垃圾减量化、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到2022年年底,基本建成高寺社区、清水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行政村全覆盖,基本实现保洁员配置合理、管理有效,村组保洁工作运转有序。

四、试点范围及模式

建议试点点位:高寺社区、清水村

试点运营模式:镇党委政府+村(社区)+市场化公司。

分类体系建设方案

(一)生活垃圾试点工作流程

前期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积分兑换和有奖学习等激励活动。分类收集由高寺社区、清水村及市场化运营公司负责,垃圾分类运输采用“专人-专车-专运”标准化分类运输模式。通过不断加强对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等各个环节精准化管理,逐步打造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分类闭环系统,最终达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目标。

(二)分类标准

鼓励农村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的村(社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三分类”的原则,将农村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不可回收垃圾及其他垃圾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回收垃圾指由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除有 害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生活废弃物,如果皮、菜叶、剩菜剩饭、花草树枝树叶等。

其他垃圾指由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除不可回收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生活废弃物。

(三)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建设

①可回收物处理。由产生单位或专业服务企业负责运送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变废为宝。

②不可回收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

③其他垃圾处理。由嘉济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转运至镇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集中处理。

(四)体系运行模式介绍

1.源头分类。主要是借助预约上门回收和物质激励,通过广泛地宣传教育,及时返还现金积分,直接用于消费购物(生活日用品:牙膏、牙刷、毛巾等),物质激励村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培育村民垃圾分类投放的意识和习惯养成。

2.中端清运。打造可回收物分类清运体系,配备专职清运人员、清运车辆,建立回收转运站。推行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收运的“两网融合”。

3.后端处理。建立分拣打包处理中心,对可回收物进行精细分拣、粗加工打包,按类别运送加工厂进行二次循环利用。

通过可回收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闭环收运网建设,实现垃圾分类的“行业升级”,改善农村形象。

(五)相关配套及体系建设

1.配备生活垃圾分类亭。按照人口比例,每250户村民配备1座生活垃圾分类亭,高寺镇配备4个,每个分类亭内配置240L的生活垃圾分类桶,垃圾分类亭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详见附件)。

    2.建立可回收物收运体系。高寺镇配置1辆电动生活垃圾侧挂桶收集车、1辆可回收物转运车,人员7名(管理员1名、点位宣传人员4名、可回收物转运人员1名、其他垃圾转运人员1名)。

3.配备垃圾清运员、垃圾分类员和垃圾清运车。在村人口密集处,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垃圾分类治理亭和垃圾收集转运房。保洁员、分类员、清运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大力推行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一岗多责”,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既要负责自身的环卫保洁工作,同时要承担环境监督、分类治理知识宣传的职责。

4.设立分拣打包处理中心。由嘉济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在县垃圾集中分拣中心设置分拣台、配备2名分拣员,对回收物集中处理,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六)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

为提高生活垃圾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率,采取村民分类定点投放和预约上门回收的方式。

1.定点投放

通过垃圾分类宣传以及一系列后续活动,包括宣讲、现场指导、游戏等方式来提高试点村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可进行“短时”、“多次”活动及二次宣传来引导试点区域群众使其达到深入人心的效果。

村民将分类后的可回收物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分类箱内,由垃圾分类信息录入员按品类进行称重计量积分。

2.预约上门回收

1)电话预约回收。针对青少年、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嘉济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电话回收服务,当村民将可回收物收集到一定量时,可直接拨打客服电话预约上门回收服务。

2)回收流程。预约上门回收工作完成后,由回收员负责将可回收物进行打包整理、装车,转运到县城区分拣打包处理中心。

3)回收数据信息收集和调取。可回收物通过电子秤称重后,回收的类别信息等基础信息由回收员手动上传至系统后台数据中心。项目主管单位有权实时调取和查看下单数、重量、类别、注册人数等重要数据信息。

预约上门回收服务主要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时段,具体上门服务时间以客服人员和村民自行约定时间为准。

六、具体工作任务

(一)宣传分类知识

主要以活动宣传、入户宣传、定点宣传、培训活动、积分兑换等宣传活动为主。由高寺镇政府牵头,嘉济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村(居)委会配合,负责实施各类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在试点点位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垃圾分类公示牌,介绍垃圾分类知识,公示垃圾分类运行管理信息;制作宣传手册,内容包括垃圾分类意义、分类知识及分类信息,做到每户一册,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二是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坝坝会、院落会进家入户方式开展分类基础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的宣传和示范,通过指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LED屏、宣传标语、宣传漫画等载体进行广泛、持续宣传,从而引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三是组织专项培训。定期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骨干培训,重点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政策、先进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经验及上级对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的操作规范,分析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中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等。

(二)实施分类投放

一是明确投放标准。对低值可回收物要求细分为纸类、塑料、衣物三类,明确具体的明细标准。对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明确投放方式、时间、地点及标准要求。二是配置分类容器。在试点适当位置,按约250村民设置1垃圾分类亭设立宣传栏或宣传墙,介绍垃圾分类知识、分类方法操作流程,公示垃圾分类运行管理信息。三是办理实名积分卡。由高寺镇牵头嘉济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配合村民办理垃圾分类积分卡,并建立绿色消费账户(一户一卡、一户一账户)。终端设备(电脑、读卡器、电子卡等)由嘉济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配置。四是指导及监督投放。高寺镇、嘉济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安排人员负责指导村民正确投放,监督村民投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五是设立高寺压缩中转站,做到日产日清,杜绝安全隐患和二次污染。

(三)推行分类收运

一是建立分类清运管理体系。科学规划收运路线和流程。可回收物采用专业收集车辆,按照-车-垃圾集中分拣中心”闭环清运模式;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单独收运、单独存放、单独处置。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均纳入分类清运管理。二是实行分类收运。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实行分类分别运输。具体收运时间和次数由各收运主体确定。三是严格收运要求。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清运,杜绝“混装、混运、混处”的问题。

(四)发动居民自治

一是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体系。定期召开民主协商研究会,研究垃圾分类工作。二是更新村规民约内容。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积极推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七、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任务部署及配套建设阶段(2022年8月-9月)

1.召开试点工作会议,明确试点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工作,进行前期采购准备,宣传内容,拟定工作;进行废品收购站点的摸底及调研工作;进行居民需求确认及分类亭选点工作。

2.购置生活垃圾分类、分类桶,准备清运车辆;印制宣传栏、宣传资料;环卫运输车辆调配及收运体系搭建购置。

第二阶段:分类实施阶段(2022年10月-11月)

一是装置垃圾分类。按需求在合适点位装置垃圾分类。二是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由高寺镇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嘉济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配合,每个试点点位装置垃圾分类后即可开展宣传办卡活动,内容包括垃圾分类的政策法规、基础知识和操作流程,让村民掌握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充分认清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必要性。三是开展实名办卡。由高寺镇牵头,嘉济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配合村民开办实名积分卡。四是垃圾分类投放。由高寺镇、嘉济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指导居民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现场讲解投放标准要求,引导居民正确投放,解决居民特别是老年居民的正确投放问题,逐步提高投放正确率。五是抓好分类运输。由嘉济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按照设定的路线和相关要求进行分类运输,实现分类运输数据的采集处理及对单人单车的工作调度。六是由高寺镇、嘉济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抓好数据分析;每半月对运行数据进行一次定量分析,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定期做好村民民积分兑换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推广阶段(2022年12月)

一是总结经验。对试点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措施。二是在试点基础上2023年全面推广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寺社区、清水村是本次试点分类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定期研究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事项,领导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财政给予10万元补贴,垃圾分类收集采购及宣传等所需经费由高寺镇财政予以保障;收集专业车辆由嘉济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予以保障;户用垃圾分类桶、分类袋由居民自行购买。

(三)加强统筹协调。镇级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嘉济川能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等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保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展开,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创造良好条件。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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