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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5-13   录入:雁江区人民政府

纪红利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垃圾处理的建议(第41号)的具体内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报告如下

一、关于发挥村“两委”作用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建议。您的建议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中很重要。在《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第1617条明确了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主体及责任,各镇均作为重要工作在抓,采取了多种方式。村级组织积极宣传,督促村民卫生习惯;在村一级设有财政负担的卫生公益性岗位开展公共卫生保洁;村两委作为牵头人向村民筹集了卫生费,用于请人清扫村级公共区域、设置垃圾桶、建设垃圾池、转运垃圾,以村民自治方式逐步推进乡村环境卫生治理。在村级环境治理中存在村民意识不强和设施硬件投入不足问题,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将随着社会发展逐步推进。

二、关于强化统一规划建议。您的建议很有前瞻性。2020年区政府制发了《雁江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年推进工作方案》(资雁府办发〔202036 号)文件,确定了城乡环境治理三年分阶段任务,从宣传教育、镇村组机制建立、垃圾收集设施及中转站建设提出了具体任务。目前城乡环境治理有初步发展,也得到各级重视,随着发展必将形成与社会经济同步的治理规划,步入科学有序开展城乡环境管理的时代。一是我区以农村垃圾治理 五有(即: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为重点,依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项目,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镇容村貌整洁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投入,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对镇村环境开展全面综合整治。二是不断完善垃圾收运基础设施建设,丹山、中和、保和、小院、伍隍、南津、迎接、丰裕、祥符镇、老君镇等9个镇11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一般乡镇的8个垃圾中转站场站部分也全部完工,待设备及车辆采购到位即可投入运行,目前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以全覆盖建制镇。三是农村因地制宜,完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由各镇政府投放与环境相协调的垃圾设施,推行生活垃圾“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类。采用密闭、环保、高效的方式收集,落实专人管理、收集清运,切实建立起“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机制。

三、关于对乡村环境管理的建议。目前,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乡村环境治理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部分镇已在推行向村民收取垃圾费用于处理村民垃圾的机制,受经济水平、行为习惯、文化素养等因素影响,成效不一。村民习惯养成、减少面源垃圾、建立分类垃圾等将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逐步推进,直至有规划的提升包括行为习惯和法律意识在内的村民整体素质。

四、加大资金投入建议。一是我们积极争取中、省对城乡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主动申报项目雁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申报资料已提交至四川省发改委。二是在区级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拨付资金对南津镇、祥符镇、宝台镇、丰裕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了整治,消除了对环境污染风险。三是据统计,村居民自筹生活垃圾处理费700余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收转运工作,同时利用这部分资金配置生活垃圾收集桶15000余个,基本能满足村居民生活垃圾的投放。由于我区环境治理硬件基础薄弱,每年能够投入的经费总量与需求差距较大,环境治理将随着经济发展而发展。

五、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进一步明确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的目标、任务、基本思路,完善法律规章和相关标准规范。坚持长效管理,继续加强对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治理的监管,把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对乡镇(办事处)的考核内容,作为乡镇(办事处)评比文明村、美丽乡村、示范村的重要依据,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做法,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资阳市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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