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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5-13   录入:雁江区人民政府

李旭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减轻企业社会保障负担的建议”的具体内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报告如下。

一、关于“建立多层次社保制度,下调社保缴费比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议的答复

我区严格执行国、市社会保险政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办发(201927号)文件要求,一是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1951日起,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自20195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2430日。其间: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23个月的统筹地区和可支付月数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分别以2018年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实际执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50%三是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195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企业承担社保缴费比例较高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费率已从20%下降到16%,下降力度较大,在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制定主要在国家部委和省层面,市、县(区)两级具体执行。根据您的提案建议,下一步我局积极向上级人社部门反映,建议制定更加合理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综合方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关于“扩大社保返还范围,激励企业践行社会责任”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我区严格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提高了稳岗返还标准,扩大了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受益面,进一步加大了失业保险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岗的政策支持力度。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区2019发放稳岗返还76户,金额173.65万元发放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6户,金1642.6万元。2020年我区共2020年共发放稳岗返还202户,金额504.09万元发放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13户,金额943.59万元。2021年发放稳岗返还193户,金额179.19万元。

目前,失业保险具体返还比例政策制定主要国家层面上,省、市两级出台具体方案,县(区)主要是执行政策。2022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放管服工作力度,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让更多企业尤其是发展遇到困难企业享受失业保险返还政策红利

三、关于“延迟阶段性减免政策,缓解疫情带来的冲击”建议的答复

2020年我区严格执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政策,2020212月,为全区1617户参保企业减免社保费15235.54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减免14416.55万元;工伤保险减免278.84万元;失业保险减免540.15万元。

2022年我区将继续落实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等惠企政策。一是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22430日,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工伤保险以2018年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实际执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是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所属期为20224月至6月,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

再次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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