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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石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佛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3   录入:乐至县石佛镇

石府202428

 

 

乐至县石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佛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

 

各村(居)委会,镇部门(单位)、各企业:

经研究,现将《石佛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至县石佛镇人民政府 

  2024613日   

 

石佛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快速响应和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规范我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科学、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资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和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理念,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实施安全科学救援,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预防为主,预防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救结合方针。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强化源头防控,注重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统一领导,整体联动。坚持党政同责,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能力体系。各社区)、级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预案的要求,制定、修订本辖区、本部门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本单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指挥部组成

指挥部的组成由镇政府各部门组成。设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设专业处置组。

挥: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陈代云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艳红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邓鸣冬   副镇长

          张雪玮   副镇长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办公室:镇武装部、党政综合办、社会事务管理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财政所、综合行政执法办、基层治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石佛消防救援站、卫生院、供电所、市场监管所等。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信息资料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专业技术组、善后处理组9个专业处置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指挥部的职责

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副镇长黄川牵头,应急办负责。党政综合办、党建办配合承接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抢险救援组副镇长陈辉牵头,镇武装部负责。消防救援站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村(居)委会配合组织协调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事故施救、险情控制、人员营救等工作。

(3)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教导员冯德国牵头,镇派出所负责。各村(居)委会配合组织警力和干部负责对事故发生区域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并做好事故取证及证据保存,保证抢险救援道路畅通;负责组织有毒有害物质扩散区域的人员疏散等工作,确保人员处于安全区域。

(4)医疗救护组由副镇长邓鸣冬牵头,镇卫生院负责。社会事务管理办配合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及时向生产安全事件指挥部通报伤病员医疗救治情况。

(5)信息资料组由党委副书记刘艳红牵头,党政综合办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资料收集报道工作,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情引导,发现负面报道要及时妥善应对,依法严厉打击网上散布谣言、擅自发布敏感信息等行为,及时澄清不实言论。

(6)后勤保障组由党委副书记刘艳红牵头,镇党政综合办负责。财政所配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资金、运输和物资保障工作。

(7)事故调查组由纪委书记吴锋牵头,纪委负责。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专业技术组由人大主席陈代云牵头,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负责。派出所、学校配合协助有关专业部门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数据。

(9)善后处理组由副镇长邓鸣冬牵头,镇社会事务管理办负责。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配合,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事故单位报警的同时,要报告镇值班室。联系电话028—23210030

()镇值班人员、应急办立即按程序报告镇长。

()镇值班人员应急办按照镇长指示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通知有关部门。

、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启动本预案

值班室、应急办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请镇长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指挥部成员办公室

()赶赴事故现场

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所,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办公室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现场救援处置

1)摸排情况

受伤、失联、受困、受威胁等人员情况。

受威胁对象情况,包括厂矿、建构筑物、重要设施等情况。

设施单位和场所情况,如基本情况、平面布局、生产工艺、物料储存、重点部位、功能分区等情况。

现场参与处置的力量、资源等情况。

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其他需要摸排的情况。

2)态势研判

迅速研判事故的发展走势,预判是否扩大。

对事故处置的需求进行分析、评估和研判。

评估应急处置进展和成效。

其他需要研判的事项。

3)制订方案

明确安全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现场处置的指挥权限、应急处置的措施手段、现场各应急处置力量的任务和需求、支持现场处置行动的各种保障措施、各环节安全保障规定。以及其他需要在现场处置方案中需要明确的事项。

4)抢救人员

疏散转移。现场指挥部组织各方力量有序、高效将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加强被疏散转移的人员管理。

搜索营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具备生产安全等救援能力的队伍第一时间搜索失联人员,抢救被困人员。

医疗救援。迅速协调最优医疗资源全力以赴救治伤员,设置现场救治点,及时转移伤病员,组织专业医疗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及时开展对受害群众开展心理救助等。

5)排危除险

坚持科学安全、有序高效的处置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在具备充分条件的情况下,彻底排除险情。

现场指挥部召集涉事单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参与排危除险。

6)秩序管控

划定警戒区域。应急救援组根据现场情况设置核心处置区,划定合理、足够的警戒区域,实行严格现场管控,未经现场指挥部允许严禁与抢险救援无关人员进入管控区域,严控高危区域抢险作业人员数量,确保抢险安全。

交通秩序管控。派出所、交管站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优化交通组织,落实管控措施,开辟绿色应急生命通道,优先保障应急指挥、抢险救援、医疗救护、转移疏散群众等车辆的通行,搭建快速、高效、有序、顺畅的应急通道环境。

未经允许,严禁任何新闻记者、自媒体、无关人员等进入核心处置区内采访报道和采集影像资料,以避免意外伤亡。

、附则

()奖惩和责任追究

1)奖励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 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拒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管理单位为应急办,必要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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