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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石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佛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6   录入:乐至县石佛镇

202442

 

 

乐至县石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佛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办公室、驻镇各单位:

现将《石佛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至县石佛镇人民政府  

2024826日    

 

 

 

石佛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摸清电动自行车及其销售门店和停放(充电)场所的底数,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整车质量不大于55公斤、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等要求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以电力驱动(助动)的非机动车,其中包括出厂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但改装后不符合的交通工具。

电动摩托车(含三轮)、电动轻便摩托车(含三轮)和低速四轮电动车的停放、充电以及回收报废等安全要求依法依规参照电动自行车执行。

三、整治重点

)加强销售领域动态监管

1.督促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商户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禁止整车与蓄电池拆分销售行为,2024 8月底前完成。持续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凡发现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2024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镇经发办牵头)

2.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违法改装行为保持严打态势,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斩断非法销售网络链条,震慑卖售劣假企业,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派出所牵头,市场监管所配合

3.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禁止寄递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督促快递企业和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寄递安全“三项制度”,规范协议用户安全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严厉查处快递运输企业违规、收寄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行为,加强通报警示,营造高压态势。(镇交管办牵头,镇派出所配合)

)推进停放充电场所规范建设

4.严格执行最新出台的《四川省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消防技术导则(试行)》,落实防范技术措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住宅小区现有条件实际,因地制宜改、扩、建停放场所并增设配套消防设施。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建设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或设施),提倡“满电回家”。(镇村镇建设中心牵头)

5.消防救援机构每年开展不低于2次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的扑救技战术测试及演练消防救牵头)

)提升使用环节安全条件

6.村、社区对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院落和居民住宅小区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和管控措督促其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推举楼栋长,加强对停放充电场所的安全巡查,通过每日巡查对占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现场整改,严禁电动车入梯入户(包括办公、生产加工区域)。对拒不改正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乡镇或消防等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公安派出所处理。(镇村镇建设中心牵头各办公室配合)

)有力化解充电过程安全风险

7.村、社区对违规充电行为(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等)及时制止,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乡镇或消防等部门协助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公安派出所处理。(镇应急办牵头,镇消防救援站、镇派出所配合

8.镇应急办会同镇消防救援站、镇派出所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和警示曝光,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充电行为及时予以纠治,每月不定期发动各类公益群体积极开展专项排查。在 日常工作开展中要收集隐患素材,通过网络媒体、张贴海报、村广播等形式多措并举普及电动车消防安全常识。(镇应急办牵头,镇消防救援站、镇派出所配合

)打击违法违规改装行为、严肃追责

9.严格查处经营者在服务中使用伪劣蓄电池等配件行为,市场监管所要依法查处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所

10.查处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严重违法的企业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市场监管所

四、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镇分管安全工作副镇长伍宗凯为组长、分管交通工作副镇长张雪玮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推进工作开展。办公室主任由伍宗凯兼任,席娟、余小龙、吴小波负责日常事务处理。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定要求,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的方式,镇级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各村干部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部门、本辖区的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工作。

五、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各村(社区)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村(社区)和相关办公室要督促单位自查自纠,提高行业自律、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查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各村(社区)和相关办公室要充分运用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此项工作督查情况,将纳入对各村(社区)年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考核指标。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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