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石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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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石佛镇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10   录入:乐至县石佛镇

 

石佛镇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镇政府网站公布。
      一、概述
      石佛镇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镇长任组长的石佛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和乐至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石佛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成立信息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信息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0年,我镇主要采取公开目录、公开栏等多种公开形式,分机构信息、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财政信息、承诺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7个方面,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石佛镇主要领导及领导分工,下设机构及机构职能、政府各类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0年,我镇在乐至县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0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2010年在乐至县政府网站公开目录(含指南、目录、补充公开)公开信息共计60条,其中:概况信息10条、计划总结信息5条、工作动态信息4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镇2010年没有受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镇2010年没有申请处理情况。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
  2010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和思想意识教育。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石佛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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