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龙门镇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龙门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社会救助
龙门镇10月享受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的对象情况
发布时间:2023-11-08   录入:乐至县龙门镇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和《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718)文件精神。为确保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本村村民申请,经入户调查核实和村委会评议小组评议无异议、并公示后,确定享受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的对象1名,供养方式为分散供养。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