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龙门镇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龙门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社会救助
龙门镇1月县级临时救助花名册、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9   录入:乐至县龙门镇
序号 姓名 村组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家庭人数(人) 拟批准金额(元) 备注
1 郭洪兵 农科村2组 患上颌骨骨折,住院自费54376.4元,家庭收入微薄,造成家庭困难。 4 5000  
2 龚青琳 金鼓村10组 于2023年10月17日突发疾病,在华西医院治疗,确诊为:主动脉缩窄、高血压3级等,自费57588元。年方15岁,父母均务工,收入微薄,因此家庭困难。 4 5000  
3 陈发知 棕树村10组 患食管中下段恶性肿瘤,于今年10月住院,自费59901.91元。年老体弱,收入微薄,因此家庭困难。 2 5000  
4 周素娟 报国村8组 患卵巢癌,多次住院,共计自费5万元左右,收入微薄,导致家庭困难。 2 5000  
5 李维君 白龙村2组 患尿毒症,每周需到医院透析3次,每月医疗费用支出较大。兼有一女儿正读书需要抚养,家庭入不敷出,十分困难。 3 3000  
6 李茂强 农科村8组 患脑出血,于今年8月住院治疗,个人支付26364.57元。收入微薄,因此家庭困难。 4 2000  
7 罗贤英 农科村5组 患气阴两虚证,急性心力衰竭等,于今年7月住院治疗,自费21044.16元,因病劳动力弱,生活困难。 1 2000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