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龙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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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至县龙门镇委员会 乐至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龙门镇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4   录入:乐至县龙门镇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提升迎检工作效率,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党委、政府决定,成立龙门镇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长:谢云锋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副组长:宋学中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提名人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姚小坤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副镇长提名人选

雷文棣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镇级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在乐至开展督察工作。镇级各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龙门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雷文棣同志兼任

二、工作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档案资料、信访维稳、问责督导、后勤保障等5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长:谢云锋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副组长: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副镇长提名人选

            雷文棣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

 员:镇级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迎检工作的具体统筹协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及时会商研究部署迎检工作;与上级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对接中央督察组进驻具体时间和日程安排;贯彻落实中央督察领导和省、市、县相关领导在督察工作动员会及意见反馈会上的讲话;协调中央督察组走访问询、下沉督察等有关工作;统筹协调其他各组工作;协调保障有关工作。

(二)档案资料组

 长: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副镇长提名人选

雷文棣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

副组长:     纪委副书记、党政办负责人

    镇卫生院院长

            谢仲明   镇畜牧站站长

 员:镇级有关部门(单位)、各村(社区)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文件资料,分类、归纳有关资料;在中央督察组督察期间,协助其调阅资料,及时提供上级要求提供的各类补充档案资料。

(二)信访维稳

 长:雷文棣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

副组长:      派出所所长

 员:基层治理办、派出所、司法所及各村(社区)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信访投诉事项的受理工作;收集、分析社会舆情,主动采取预防性措施,落实信访维稳工作;做好中央督察组进驻龙门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问责督导组

 长: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姚小坤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      纪委副书记、党政办负责人

                  党建办主任

 员:镇纪委、党建办等相关部门同志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协调和发现办理需要问责追责的相关问题线索;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对需要追责负责的有关人员实施追责问责;负责统计追责问责情况并按程序上报相关资料;对镇级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四)后勤保障组

 长: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      纪委副书记、党政办负责人

            财政所所长

      丁念华    安办主任

            镇卫生院院长

 员:党政办、财政所、安办、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同志

主要职责:负责中央督察组及上级有关部门(单位)在龙门镇开展督察相关工作的食宿安排、出行保障,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做好相关人员用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好中央督察组在本镇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成员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自觉接受组长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工作组要根据确定的工作职责,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定人定责、抓紧抓实,确保各项迎检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工作组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不请假。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要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

   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在主要任务完成后按程序撤销。

 

 

中共乐至县龙门镇委员会

乐至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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