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龙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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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2年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4   录入:乐至县龙门镇

各村(居)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人员变动,现调整2022年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挥 长:王  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刘  亮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烽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副镇长

          雷文棣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适    党委委员、龙门派出所所长

成员 :   郭  莹    党政办负责人、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纪委副书记

周琛宗    基层治理办负责人

 茜    财政所所长

丁念华    应急办工作人员

唐忠林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婧    民政办工作人员

杨治国    石佛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勇    卫生院院长

各村(居)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雷文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琛宗 、丁念华同志兼任,联络员由杨治国同志兼任,镇防火办根据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3079001

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相关工作;

(二)组织制订、修订与本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行政村和相关单位制订、修订各专项应急预案;

(三)负责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提出发布险预警信息的建议;

(四)负责本镇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五)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六)组织开展本镇森林火灾扑救的应急演习、演练;

(七)负责本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应急扑灭火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镇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工作;

   (十)承担镇护林防灭火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乐至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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