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龙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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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城镇燃气“敲门入户”安全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2   录入:乐至县龙门镇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212日全省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资阳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资安办〔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以各村(社区)为单位的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用户端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危害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普及燃气安全知识,有效遏制燃气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工作时间

2022216日开始,到2022331日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任务清单。由镇政府统一组织,以村(社区)为单位,梳理辖区内燃气用户数量、性质等信息。根据梳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等。(220日前完成)

(二)开展动员培训。成立龙门镇燃气安全专项行动检查工作组,并组织驻村干部、各村(社区)全体实职干部等相关人员召开工作动员和业务培训会议,明确工作要求、讲解检查内容,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222日前完成)

(三)开展排查整治。由镇党委班子成员牵头,组织驻村干部和村(社区)组干部开展入户检查,检查居民用户安全情况、整治情况由村(社区)、燃气企业检查人员和用户3方共同签字确认,餐饮、医院、学校等非居民用户和工业用户由村(社区)、行业管理部门、燃气企业检查人员和用户4方共同签字确认(详见附件1),并填写隐患台账(详见附件2),确保331日前完成安全检查。

(四)督促检查落实。镇政府成立专项行动督查组,将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对村(社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每周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本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定点、定人、定责”,坚决扛起燃气安全责任,确保工作按时按质推进。

(二)坚持立行立改,加强联合执法。镇安办、各村(社区)要督促用户及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清零。对于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停止燃气供应,坚决将存在的安全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安全宣传,提升管理水平。镇安办要结合本次燃气安全专项排查,督促蜀能燃气公司和港华燃气公司发放安全告知书、明白卡、安全手册等资料,并通过悬挂安全标语、播放安全广播、播放安全视频等方式,提升全民燃气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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