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龙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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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镇机构职能简介
发布时间:2024-06-28   录入:乐至县龙门镇

龙门镇党委、龙门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决定辖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筹村(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和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抓好“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承担党务公开工作。负责指导镇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章程履行职责。

(三)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管理基层意识形态阵地,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四)负责编制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培育和辖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五)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教育体育、民政、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等工作,落实民生保障政策。

(六)负责推进平安法治建设,承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防邪、禁毒等工作。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领导和支持辖区人民武装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工作。

(七)负责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格局。完善党组织主导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规则、程序、办法。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负责辖区物业管理工作。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强化队伍管理,促进网格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八)负责编制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升级转型、和美乡村建设、农村文化生活繁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

(九)负责公共事务综合管理,组织编制村国土空间规划并实施,参与辖区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按权限承担重点工程、乡村道路及公共设施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审核审批并按照权限开展建房(规划许可)的审核批准工作。

(十)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自然资源、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自然资源、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村(社区)人居环境。

(十一)负责编制政府预决算草案,执行政府预算。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社区)账务的核算和监督。

(十二)推进基层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根据法定权限及赋权承担辖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等职责,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村(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村(社区)综合服务功能。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抓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四)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机制,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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