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龙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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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   录入:乐至县龙门镇

各村(社区):

为有效解决我镇城乡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城乡环境常态化管理,全力助推“创文”工作,根据《乐至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乐至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乐城乡治〔20221 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规定,全面整治城乡“垃圾乱扔、车辆乱停、摊点乱摆、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生活垃圾清理、厕屋便池清理、水源水体清理、畜禽粪污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村容村貌提升”,建管并重、标本兼治,提升城乡环境面貌。

二、行动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今年全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着力解决城乡“五乱”、“五清一提升”、“两线”治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形成城乡环境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促进城乡环境管理水平的稳步提升。

三、整治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五乱”治理

1.深入整治垃圾乱扔

一是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对垃圾乱扔现象加大督查力度,重点查处场镇和农村偷倒建筑装潢垃圾和夜间倾倒生活垃圾行为,对场镇商家、住户和农户乱扔乱倒垃圾现象,尤其是往树林、花坛倾倒垃圾现象要坚决制止。二是落实“干部包户”和“门前五包”责任制,与场镇商家、住户和农户签订责任书,加强对场镇街面、公路沿线、农户周边、公厕周围等乱扔乱丢垃圾的管理。三是加强垃圾收集容器的设施维护管理,及时维修维护各类环卫设施;督促环卫服务公司做好服务范围内县道、乡道、村(社)道路、村级阵地、群众经常聚集的广场及其他指定需纳入环卫服务的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河管护工作。四是督导居民搞好房前屋后、家庭院落的环境卫生,做到码顺农具、搁顺小件、堆顺柴草,确保房前屋后整洁整齐。   

2.深入整治摊点乱摆。

一是对场镇街道的“三合一”店面、流动摊、临时摊、店外店、骑门摊、爬壁摊、乱堆物品等违章搭建占道行为进行劝导和集中整治,严禁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行为。二是规范店面遮雨棚高度和延伸长度,拆除乱搭乱建的帆布(塑料等)顶棚,做到规划统一、美观。三是严格控制占用公共场所、道路、绿地、广场、人行便道搞经营促销活动。四是规范农贸市场摊区,设置相关标识、标牌,落实市场清扫保洁人员。五是开展鲜活宰杀点集中治污行动,对宰杀点进行集中整治,治理噪音及气味污染。

3.深入整治广告乱贴。

加强对场镇、公路沿线“牛皮癣”的清除;按照《乐至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乐府办发〔201459 号)文件要求,加大店招店牌及布幅广告的规范,对场镇、公路沿线的破烂广告、非法广告、影响安全或观瞻的广告进行拆除,推行店招店牌规范工作。

4.深入整治车辆乱停。

一是加强对“乱停车”、“乱行车”的整治力度,充分发动交通协管员对交通秩序进行严格管理,对场镇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二是加大对场镇和农村“野的”、客运车辆、三轮车、摩托车、电瓶车等交通安全整治和车容车貌专项整治,确保安全文明出行。

5.深入整治工地乱象。

督促建筑工地业主按照“施工文明化、工地围墙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砼硬化”要求,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治理施工物尘,建筑材料堆码整齐,施工弃土及时清运,清除工地乱场,保持现场整洁,施工场地进出人行通道保持整洁、平整、畅通,加大建筑噪声治理,对易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采用限时作业方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减少对周边生活环境的影响。

6.深入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1)按照《乐至县“迎新春展新貌”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乐农领发〔20222 号)精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一提升”工作。一是重点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及农村道路、河道、沟渠、池塘的垃圾和杂物,拆除违规设置的撑杆搭棚或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规范家禽、牲畜饲养的清洁卫生管理,减少畜禽粪便污染。二是加大厕屋清理打扫和便器清洗去污,及时做好农村公厕日常卫生保洁和设施设备维护,定期对厕所进行消毒、冲刷,做到厕所干净、整洁、卫生。三是积极开展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杜绝秸秆有露天焚烧现象,倡导群众实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确保农村人居环境绿化、美化、亮化。

(二)“两线”治理

1.公路沿线治理。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相关规定,对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农户房前屋后的垃圾、柴草、杂物进行清理,拆除农户屋顶、阳台、平台、院落附近的违章搭建、吊挂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物品,确保房前屋后农具、柴草、杂物堆放整齐。

2.河道水域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清淤治理农村水塘、小河沟、污水沟、臭水沟,清理河沟挂底垃圾和水面漂浮垃圾。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房前屋后、村内村外不乱排乱倒。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大水产散户养殖监管力度,禁止在河道内投饵养殖和设置网箱、围网养殖。对沿河养殖场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台账,规范管理。督促指导环卫服务公司做好河道水域及沿河岸线的管护、垃圾清运和保洁工作,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减少垃圾对水环境的二次污染。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41日至 430日)。各村(社区)要依据本方案, 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群众参与广泛、整治效果突出、社会反响积极的良好氛围;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责任到人,认真落实方案,安排人员深入一线进行调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51日至531日)。一是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中开展攻坚行动。二是加大整治力度。除日常性工作外,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攻坚行动,按照“每周有进展、每月有突破”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办法,全力扩大巩固攻坚战果。三是严格督查通报。建立攻坚任务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分析薄弱环节,开展精准督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61日至630日)。一是各村(社区)要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回头看”,深入了解任务完成情况,再次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巩固提升攻坚效果。二是保持攻坚成效,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确保攻坚成效长期保持。三是乡镇将对各单位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考评结果纳入2022年度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各党委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本次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靠前指挥,各部门、村(社区)要加强协调沟通,联勤联动,齐抓共管、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院坝会等有效方式广泛宣传报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及要求,广泛宣传相关知识,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不断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引导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三)严格奖惩。由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考核小组对各村(社区)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通报。镇纪委负责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重视不够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进行追责。

 

附件:1.龙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龙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考核小组名单

 

 

乐至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2328

 

 

 

 

 

 

 

 

 

 

 

 

 

 

 

附件1

龙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长: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员:宋学中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姚小坤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雷文棣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雷文棣同志任主任,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及考评工作。

 

 

 

 

附件2

龙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考核小组名单

 

      长:雷文棣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员:    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便民服务中心,由李极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评相关事宜。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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