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龙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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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门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30   录入:乐至县龙门镇

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镇机关各部门:

现将《龙门镇2022 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相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斑”,保障全镇人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中共乐至县龙门委员会

乐至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2430

 

 

 

 

 

 

 

 

 

 

 

 

 

龙门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原则,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进一步推进全镇秸秆农业化利用,加大秸秆露天禁烧力度,进一步落实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不断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水平,促进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全镇行政区域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斑”,特别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干线区域,保障全镇人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2022年我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3.5%以上。

三、时间安排

禁烧时段为全年禁烧,其中重点时段为:202251日至 2022630日;202291日至20221130日。

四、工作重点

(一)完善网格管理机制,惩教结合抓好禁烧

1.完善网格管理四级体系。在全镇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镇---户”四级网格责任体系,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规划化、制度化。对焚烧秸秆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分管领导、村(社区)支部书记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村(社区)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秸秆焚烧村规民约,明确责任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在重点时段加强应急准备,安排专人 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各村(社区)相应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发挥舆论导向宣传作用。通过广播、抖音、微信、手机短信、墙报、横幅、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地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以及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并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形象生动等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逐步提高我镇人民群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

3.明确目标责任。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头、每一个地块。农作物收获季节,镇党委、政府将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列入阶段性重点工作,实行包干负责制。各村(社区)认真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举措,细化工作责任,迅速开展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不留死角。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出现秸秆露天焚烧行为,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重大财产损失的,进行严肃处理。

4.强化督促检查和环境执法处罚力度。镇机关各部门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全镇的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将在第一时间落实整改措施。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村民小组禁烧监督管理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鼓励依照村规民约实现村民自治,约束村民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乡镇将上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听劝阻,抗拒、阻碍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派出所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快产业体系建设,拓展综合利用渠道

1.落实精准财持政策。根据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方式、不同途径,研究完善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扶持政策。

2.突出市场主体培育。加快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主体,进一步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组织化程度。从支持设备购置、设施建设等角度出发,加大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能力建设。

3.加快产业体系建设。坚持全镇推进、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原则,结合我镇产业特点和实际情况,重点培育以秸秆收储运为主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以秸秆粉碎还田为主的农机服务产业体系建设,以秸秆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体系建设,以秸秆商品饲料加工为主的饲料产业体系建设。

4.扎实开展教育培训。镇农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采用集中培训或进村入户到田地头现场培训等方式对秸秆青贮、秸秆粉碎、堆沤、覆盖还田、生产沼气和生物反应堆肥以及种养循环等技术进行宣传培训,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镇级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基层治理办:负责收集、通报消息;推广禁烧典型经验;切实履行现场监督检查的职责,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同时,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在全镇建成区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等行为上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督导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全镇农作物秸秆的还田、青贮,充分发挥基层农机、农村能源、农技和土肥等机构的服务功能,推广普及有关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镇纪委: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力的村(社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财政所:负责有关部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的划拨。

派出所: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对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焚烧事件,依法予以严惩。

林业站: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党建办: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对行动迟缓、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二)加强巡查督查。成立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各党委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便民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处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的宣传和督查等工作。在每年的 5月—6月,9月—11月重点时段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充分利用村(社区)夜间巡逻机会,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制止并上报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和落叶等环境违法行为。各部门、各村(社区)要迅速行动起来,不断完善党委、政府负总责、村(社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系。要层层分解任务,继续实行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承诺制,把责任落实到村、社、户,真正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布置、科学安排、积极引导,确保圆满完成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各项目标任务。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村(社区)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完善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对焚烧秸秆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检查和处置不到位,导致上级检查发现问题多于本级依法处置问题的,对相应村(社区)支部书记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对相关责任村(社区)进行罚款,一个黑斑罚款500元,一处明火罚款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村(社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上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因焚烧秸秆烧死烧伤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故意纵火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及时向基层治理办、农业服务中心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人民群众及时对有秸秆露天焚烧情况的个人向乡镇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28-23079001)。在 51日至630日、91日至1130日期间,每周周四 17:30 前,各村(社区)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文字+图片)报送至镇村干部工作群。

 

附件:1.龙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龙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小组名单

 

 

 

 

 

 

 

 

附件1

龙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长:谢云锋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员:宋学中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姚小坤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雷文棣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雷文棣同志任主任,负责协调、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巡查监督及考评工作。

 

 

 

 

 

附件2

龙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考核小组名单

 

 长:雷文棣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员:    纪委副书记、党政办负责人

                财政所所长

            周琛宗  基层治理办负责人

唐忠林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治国  林业站工作人员

            夏绪皎  党建办工作人员

   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便民服务中心,由李极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巡查考核相关事宜。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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