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龙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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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门镇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5   录入:乐至县龙门镇

各村(社区)村(社区):

经研究,特制定《龙门镇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至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315

 

 

龙门镇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省、市、县有关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保障和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发放、使用和管理,根据乐应急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龙门镇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一、政策依据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2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423

二、救助对象

本次分配的资金是综合考虑各村(社区)上报的受灾情况、受灾人口、系统申报人口、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分配,主要用于今冬明春期间因灾(自然灾害)困难群众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救助(具体分配资金数据见附表)。

三、救助方式

本次救助采取现金救助方式。口粮、衣被等都折合成现金通过“一卡通”上卡直发。

四、救助标准

根据“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结合救灾资金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确定救助标准。对于因灾造成住房倒塌、农作物严重绝收、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重大伤病)、返贫致贫和受灾的民政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给予重点救助原则上按照100-300/的标准进行救助,控制在每户不超过1000 不得平均发放资金。个别因灾(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五、救助流程

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通过“一卡通审批系统申报、审核、审批相关信息,精准确定救助对象。

六、发放方式

救助资金在“一卡通”审批系统上审批后,县应急局将审批后的数据推送至县财政“一卡通”发放系统,根据系统内的人员名单由农商银行通过惠农专户直接发放到对象户银行卡上。

七、时间要求

202317日前完成“一卡通”审批系统“乡审”环节的数据审批工作,系统数据全部推送至“县定”环节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要求,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受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2.严格发放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严格按照救灾款物发放程序规定,准确确定救助对象,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同时也要突出救助重点,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要给予重点救助。

3.加强督查,确保时效。镇纪委、财政所、应急办要对资金从申报、评议、审核、发放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要坚决查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如发现救助对象不准,造成受灾群众上访或基本生活出现问题的,由村(社区)负责并做好上访人员解释说明工作,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龙门镇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附件

龙门镇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序号

名称

农业人口

2022年系统申报户数(户)

2022年系统申报家庭人口(人)

2022年系统申报救助人口(人)

2022年救助资金(元)

备注

1

龙门社区

640

7

20

19

2500

 

2

三星社区

1110

23

44

23

3000

 

3

白龙村

2621

53

131

129

18000

 

4

金鼓村

2890

19

56

32

4500

 

5

三道拐村

1682

19

33

19

2600

 

6

报国村

1923

34

93

62

9500

 

7

棕树村

2285

58

98

86

13000

 

8

圣灯村

2581

38

63

45

6000

 

9

农科村

2364

64

129

97

13700

 

10

金马村

2892

88

160

112

17200

 

合计

 

20988

403

827

624

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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