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大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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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佛镇2024年地震应急预案》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1   录入:乐至县大佛镇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大佛镇2024年地震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乐至县大佛镇人民政府

                                                       2024611

  

 

 

 

大佛镇2024年地震应急预案

 

.总则

(一)编制目的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健全完善大佛镇抗震救灾工作机制,持续深入防范重大地震灾害风险,有力有效应对地震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试行》《资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乐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关于印发乐至县地震应急预案(2024年度修订)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对处置等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积极防控地震灾害风险,做好应对突发地震的准备,最大程度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党委政府领导下,政府统筹调度,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牵头作用,不断完善部门间、行业间的协作机制,强化乡镇人民政府镇直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主体责任和基层组织第一责任,形成抗震救灾整体合力。

3.科学研判、高效应对

加强地震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准确把握本地区地震趋势变化,积极做好应对突发地震的技术准备,科学合理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多级联动、广泛参与

充分发挥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突出多层级联动响应,优化整合应急力量资源,发挥专家和技术队伍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加强数字赋能科技支撑,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突发地震灾害。

.地震灾害风险评价

(一)地震背景

乐至县位于四川盆地中部,幅员面积1425平方公里。2008年乐至县有地震数据记录以来,辖区内未发生过3级以上地震。但受省内地震影响,也不同程度受灾受损,其中2008年汶川8.0级特大地震,造成我县1人死亡、30余人受伤,经济损失800余万元;2013年雅安芦山7.0级地震,我县无人员受伤,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其余地震均为有感地震,未造成我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风险设定

据四川省地震局2022年简报第77月全国和地球地震综合概率预测分析,川南地区含乐至县存在发生中等地震的危险。根据最新调整的《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我县的抗震设防要求为6度,全镇所有建设工程都应按此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

1.抗震救灾指挥部

抗震救灾指挥部是党委政府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下,建立以镇长为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成员为各村(社区)及镇直各部门(单位)的常态化组织体系,具体负责指挥和实施全抗震救灾工作。一般及以上地震发生后,在常态化组织体系基础上扩大响应,成立临时指挥机构。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为:

  1. 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防震减灾、抗震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2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部署。

3定期、不定期分析全镇地震风险形势,研究部署全镇防震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

4部署、指导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准备等工作。

5按照党委政府的安排,负责组织指挥一般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在国务院工作组、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应急委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指导协调以村(社区)为主的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7督促检查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

8推动建立完善相关法规制度、预案体系,加强宣传培训演练,提升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地震防灾救灾领域的其他工作。

2.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抗震办设在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设主任1名,由分管应急管理的副镇长兼任

3.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负责全镇抗震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负责收集汇总震情、灾情、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承办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党政综合办、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

2技术保障负责地震监测和趋势研判工作;协调军地各方资源开展震后数据服务支撑工作;对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水灾等各类次生衍生灾害开展应急排查、应急监测、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专家队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指导;负责镇(外有关监测研判工作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3抢险救援制定抢险救援行动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开展人员搜救和灾害抢险;指导灾区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工作,负责统筹引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志愿者队伍的动员、组织、派遣和管理工作;负责内外有关抢险救援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

4军队协调统筹协调驻乐部队、武警部队和民兵支援地方开展抗震救灾、营救群众、医疗支援、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工作及执行其他抗震救灾任务;保障军队指挥机构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建立直接对接工作机制;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镇人武部

5群众安置负责组织指导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指导各地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避难场所;指导开展房屋建筑震后安全性应急评估;负责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生活物资供应和生活污水垃圾等处理;负责遇难人员及孤、残人员的善后事宜;组织金融机构做好保险理赔工作;组织专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有序参与群众安置工作;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镇社会事务管理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镇财政所)

6医疗防疫:组织调配医疗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装备;开展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监测和污染防控;开展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监测和卫生消杀工作;开展灾后心理干预服务工作;做好灾区医药用品等耗材保障工作;负责镇(外医疗救援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大佛卫生院、镇农业服务中心、大佛市场监督管理站)

7交通运输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抢修维护交通运输设施,组织协调运力,配合做好救援队伍、受灾人员、救灾物资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负责镇(外交通抢险运输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镇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

8要素保障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防洪、广播电视和金融服务等设施设备;组织力量开展水、电和成品油等要素的应急供应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受灾企业应急支取等金融需求;指导开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震后安全性应急评估和排危除险工作;负责镇(外有关要素保供以及基础设施抢修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镇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镇基层治理办

9治安维稳: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加强灾区重要场所的安保工作,必要时组织重要目标临时转移、搬迁;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灾区治安维稳各类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大佛派出所、镇基层治理办

10救灾物资组织、调集、征用抢险救援应急物资,保障灾区物资供应;组织开展受灾救济救助工作;依法从严加强灾区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维护灾区市场经营秩序;向社会发布救灾物资需求信息及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建立救灾捐赠协调机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力量后勤保障工作;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镇人武部、镇财政所、镇社会事务管理办、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

11社会管理服务做好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组织、派遣和管理工作,整合群团部门力量,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力量有序配合抢险救援、群众转移安置、物资运输配发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完成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镇团委;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镇社会事务管理办)。

4.村(社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村(社区)应当建立和完善本级村(社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各村(社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当明确并完善组成人员,健全指挥协调机制,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地震风险趋势,安排部署地震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地震灾害分级应对

(一)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地震事件,按其破坏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300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初判指标:大佛镇境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可初步判断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2.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初判指标:乐至县境内发生6.06.9级地震,可初步判断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3.较大地震灾害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初判指标:大佛镇境内发生5.05.9级地震,可初步判断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4.一般地震灾害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初判指标:大佛镇境内发生4.04.9级地震,可初步判断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二)应对分级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由省政府负责应对,市政府做好先期处置。发生较大地震灾害,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发生一般地震灾害,由县政府负责应对。当地震灾害超出县政府应对能力时,或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报请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

(三)响应分级

级层面响应分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1.一级响应

1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

2乐至县境内发生6.0级以上地震。

3发生社会关注度特别高、危害特别大的地震灾害。

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一级应急响应建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县政府宣布启动地震一级应急响应。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全镇抗震救灾工作。

2.二级响应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

2乐至县境内发生5.05.9级地震。

3发生社会关注度高、危害大的地震灾害。

4发生灾情明显涉及县辖区内两个及以上乡镇街道、或超出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对能力的地震灾害。

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二级应急响应建议,经县政府同意,由县政府宣布启动地震二级应急响应。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和协调下,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全镇抗震救灾工作。

3.三级响应

1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

2乐至县境内发生4.04.9级地震。

3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危害较大的地震灾害。

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三级响应级别建议,经县应急委同意,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地震三级应急响应。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视情况向受灾乡镇街道派出指挥部工作组,指导并参与受灾乡镇街道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和协调下,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全镇抗震救灾工作。

(四)响应级别调整

启动应急响应后,如果发现响应级别与实际灾情明显不符,由抗震办提出调整响应级别的建议,启动应急响应机构宣布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运行机制

(一)信息报告

1.震情速报

内发生地震后,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及时与县应急管理局对接,借助省市技术力量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和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负责向社会及时公开发布地震监测、地震预警和地震烈度速报等信息。

2.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受影响地区的村(社区)及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将地震相关信息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再逐级上报。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时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快速评估地震灾害结果并上报镇党委政府,迅速组织各方力量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并通报相关村(社区)及镇直部门(单位)。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卫生健康、通信和电力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向镇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通报有关灾情信息。

(二)先期处置

地震灾害发生后,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各村(社区)应迅速发动本地干部群众开展灾情收集和自救互救工作,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对交通干道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开放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集中安置点,调配、征集救援救灾物资,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

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迅速组织震情会商,提出地震趋势意见和救援救灾建议并通报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迅速调度了解灾情形势,调派救援队伍,集结支援力量进入临战状态。

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单位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并通报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

(三)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党委政府领导下,实施以抗震救灾指挥部为基础的扩大响应,成立大佛镇应对XXXX日期XX地名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以镇长为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各村(社区)及镇直各部门(单位)为成员,主要工作是:

1)镇指挥部及时向委、政府和级有关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统一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视情请求级相关部门和邻近乡镇镇(街道)人民政府给予援助。

2总指挥组织指挥全镇抗震救灾工作,震后第一时间在镇政府召开指挥部会议,各成员单位前往镇政府参加指挥部会议。会议宣布启动响应决定,了解灾情、社情和救灾需求,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力量,指导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3总指挥靠前指挥,必要时在灾区发表广播电视动员讲话。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牵头搭建现场指挥场所,实时组织抗震救灾工作;并视情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重点受灾区域现场督导。

4各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力量对本系统本行业开展灾情排查和救援救灾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在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值班值守。

5)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立即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及时通报震情趋势会商意见;组织力量对灾区加强监测,及时通报地震数据。

6)镇指挥部各工作组迅速到位,牵头单位组织相关成员按职责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四)应急处置主要措施

指挥部及各工作组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特别是在道路、通信和电力“三断”情况下,应果断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灾情收集与分析研判。利用卫星和无人机遥感、空中侦察和地面勘察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运用综合检测手段和模拟系统快速评估灾区受灾情况。组织收集、汇总各地各行业灾情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开灾情报送方式,动员社会各方参与灾情收集工作。

2人员排查搜救。组织、指导各地开展自救互救;及时调派综合性救援队伍,协调灾区及驻乐部队、武警部队和民兵,调配大型机械设备、破拆顶撑工具和生命探测仪等专业救援装备,赶赴灾区开展入户排查和人员搜救工作。

3医疗救治。组织医疗队伍赶赴灾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加大对重灾区医疗器械、药品的供应,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及家属安抚工作,及时开展群众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工作。

4群众转移安置。组织受灾和受威胁群众转移,鼓励群众投亲靠友,及时开放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安全的集中安置点,对集中安置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巡查。设立救灾物资集中接收点),筹调运送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折叠床和移动厕所等各类生活物资设备,按相关规定实施救灾救助。

5应急交通运输。及时对灾区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清除路障、疏通交通干道,开辟绿色应急通道,维护交通秩序。组织抢险抢修队伍赶赴灾区,紧急调拨、租赁、征用各类运输工具,抢修维护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综合调配交通运力,保障救援救灾工作需要。

6基础设施抢修保障。组织抢修供电、通信、供水、供气和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调集应急通信车、供电车和供水车等,搭建应急通信网络,提供应急供电、供水等要素保障,优先确保重要部门、应急指挥、人员搜救、医疗救治和群众安置需要。

7卫生消杀防疫。对灾区饮用水、食品和药品开展监测、巡查和监督,组织开展卫生消杀和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制度,根据需要及时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和排污排泄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严防各类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8社会治安维护。依法从严打击盗窃、抢劫和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和监狱等重要场所加强警戒,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9次生灾害防治。加强地震、气象、空气、水源、土壤和地质灾害等环境监测排查和应急处置,及时采取停课停工停产措施,关闭关停受影响景区、厂矿和在建工程等,组织技术人员对水库、堤坝、闸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和输油气管道等开展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及时预报预警和应对处置,减轻或消除危害,必要时组织人员及时转移撤离。

10烈度评定与损失评估。组织专家开展发震构造研究,对地震烈度、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地质灾害和社会影响等进行调查,开展烈度评定;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组织人员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1社会力量动员。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全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有序参加抗震救灾工作,统一规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志愿者队伍的申报、派遣和管理服务工作。

12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应急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渠道发布抗震救灾信息,有序做好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以及后续新闻报道工作。密切关注线上线下舆论动态,开展科普宣传,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13涉外事务管理。妥善转移安置在灾区的国外人员,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做好境外新闻媒体采访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安排组织协调国外救援队申报入境和在灾区开展救援活动,做好国外捐赠物资款项的接收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

14生产生活恢复。监测灾区物价和供给,采取必要的干预手段,恢复灾区正常市场供应,稳定灾区市场秩序;指导、帮助灾区有序稳妥地组织复学、复课、复工和复产。

15紧急征用管制。在紧急状况下,依法向社会公众、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紧急征用急需的物资、器材等,对特定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等特别处置措施,对生产、贸易等经济活动实行临时管制措施,及时发布公告及有关补偿政策。

16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采取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五)响应结束

当人员搜救工作已经完成,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基本得到控制,震情发展趋势基本稳定,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县抗震办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宣布终止响应,应急救援阶段转入恢复重建阶段。

(六)恢复与重建

根据救灾响应启动级别,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科学有序推进综合评估灾害损失等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灾区各村(社区)承担灾后恢复重建的主体责任,级相关部门落实灾后恢复重建相关保障措施,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引导社会资源有序参与,共同努力重建美好家园。

.应急准备与支持

宣传演练

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应积极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并按照预案开展地震应急演练。镇政府和村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各类园区管委会要定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演练,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队伍保障

镇政府和村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镇辖各单位应当建立或者与辖区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网格化信息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并积极组织和发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群防群治和自救互救工作。

物资储备

镇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措施和方案,加强应急物资生产、收储、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设,完善应急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保障抗震救灾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供应。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会同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相关类别物资储备,并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资金保障

镇政府及各村(社区)应当将应急救灾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完善应急救灾资金分担机制。地震应急准备、应急演练资金由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经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

.技术支撑

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场所,完善应急指挥系统。有条件的村(社区)和也可建设适用的应急指挥系统,并与级应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能全面反映本地实际的基础数据库,健全信息收集和传递渠道,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和信息处理方法,建立应急通信网络体系,配备卫星电话、对讲机等应急通信设施设备,健全上下互通、资源共享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体系。

.责任与奖惩

公民按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参加抗震救灾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单位的工资绩效待遇和福利不变,可视情况给予补助。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地震灾害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抗震救灾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地震灾害分级一览表

2.地震响应分级一览表

3.大佛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1

地震灾害分级一览表

 

灾害分级

初判指标

造成人员死亡 (含失踪)数量

经济损失

大佛镇境内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7.0级以上

300人以上

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

重大地震灾害

6.06.9

50人以上、

300人以下

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较大地震灾害

5.05.9

10人以上、

50人以下

造成较重经济损失

一般地震灾害

4.04.9

10人以下

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附件2

地震响应分级一览表

 

 

 

响应分级

启动指标

大佛镇境内

造成人员死亡

(含失踪)数量

其他情形

一级响应

6.0级以上

10人以上

社会关注度特别高、危害特别大

二级响应

5.0—5.9

3人以上、

10人以下

社会关注度高、危害大,灾情明

显涉及县辖区内两个及以上乡

(街道)或超出事发地乡镇(

)应对能力

三级响应

4.0—4.9

1人以上、

3人以下

社会关注度较高、危害较大

 

附件3

大佛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名单

 

  长:    党委副书记、镇长

指挥长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伍宗凯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邹恩源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樊珍兵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舒春梅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副镇长

          钟云霜  副镇长

唐廉博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员: 林钰鑫  商贸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邓林丰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干部

李梦婷  党政办主任

张馨月  党建办主任

   纪委副书记

田银成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副主任

李清武  社会事务管理办主任

谭万军  基层治理办主任

汪广文  财政所所长

唐明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黄理军  良安消防救援站站长

杨文锋  大佛中心卫生院院长

   大佛市场监管站负责人

唐文平  东禅水库管理所站长

陈金国  大佛教育督导组负责人

   大佛镇林业站负责人

胡昌统  劳动镇自然资源与规划所大佛片区负责人

王晓艳  大佛网络站站长

刘雪琴  大佛网格站站长

唐洪波  大佛中学校长

张高兴  大佛小学书记、校长

张庚生  东禅小学校长

蒋运忠  大堰九义校书记、校长

袁志永  良安供电所(大佛片区负责人)

曹波涛  港华燃气(大佛片区负责人)

孟建国  蜀能燃气(大佛片区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抗震办设在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主任由邹恩源同志兼任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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