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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镇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15   录入:乐至县大佛镇

大佛镇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效果,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确保不留死角,确保316线及各村(社区)交通干线的通畅,保障全人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确保2021年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开展秸秆定期和不定期清理行动

请各村(社区)把河流、沟渠、水库两岸、交通沿线、村民集中聚集点等区域和关键部位的秸秆进行重点清理,做到只见秸秆利用有方,不见秸秆乱堆乱放。

(二)开展秸秆还田利用

1、秸秆粉碎还田示范片

建成秸秆粉碎还田示范区15以上各村(社区)确保至少建立秸秆粉碎还田示范点位1-2个。

2、秸秆还田利用

在全开展油菜、小麦、水稻、玉米等作物秸秆还田利用作业。全计划开展补助秸秆还田利用面积1000亩。

三、 建设要求

1、请各村(社区)根据乐环委办〔2021〕19号等文件要求,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2、请各村(社区)将秸秆粉碎还田示范片尽量布置在主干道沿线。

3、请各村(社区)要提高秸秆粉碎还田质量,秸秆粉碎的长度应小于10厘米,并且要撒匀。

4、请各村(社区)将乱堆乱放秸秆行为纳入村规民约进行约束,引导农民群众不乱堆乱放秸秆,提高农民群众自觉主体利用秸秆的意识。

四、秸秆还田资金补助

2021年秸秆还田利用补助标准为70/亩,计划补助1000亩,其中县级补助资金50元/亩,在秸秆综合利用结余资金中列支;镇级补助资金20元/亩,在各村(社区)公共运行经费中列支。

村(社区)秸秆还田补助面积和金额详见附件1。

五、补助方式

村(社区)自行组织开展秸秆还田利用和秸秆粉碎还田示范片的建设。待秸秆还田利用(含秸秆粉碎还田示范片)建设完成进行自验并公示,公示结束以书面形式向农业农村局提申请县级验收,同时提供秸秆还田花名册(附件2)、自验报告和秸秆粉碎还田示范片照片、公示结果等相关佐证资料成册。县农业农村局收到验收申请和齐全的佐证资料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兑付到财政所,由镇财政所将补助发放给各农户或秸秆还田服务组织,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补助发放回执单。

六、时间安排

1、2021年4-10月,各村(社区)组织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粉碎还田示范片开展;

2、2021年4-12月,各村(社区)组织开展秸秆定期不定期清理行动;

3、2021年6-12月,镇农业服务中心会同财政所相关人员对村(社区)开展的秸秆还田和秸秆粉碎还田示范片进行初验后向县县农业农村局报送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社区)开展的秸秆还田和秸秆粉碎还田示范片进行验收

4、2021年4-11月,镇村通过发放资料、召开会议、广播、微信、QQ等方式宣传、动员农户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5、2021年4-12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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