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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镇村(社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长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01   录入:乐至县大佛镇

大佛镇村(社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

长效管理办法

    

为切实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环保局、农业农村部等六部委《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环发【1999】98号)等法律法规,以及资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暨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大佛镇村(社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长效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生存环境,保护大气质量、促进生态文明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烧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明确禁烧范围根据县委、县府对秸秆禁烧的相关要求,我镇所有区域均为禁烧范围,陈家桥村、源柏村、二龙村、大佛寺、罗汉寺、谢岭场、宝剑河、响滩子、东禅寺、白花桥、槐荫寺、钓鱼沟、观音寺、南山寺、红土地、许家沟为全镇重点管控区域,重点区域内实施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必须确保管辖区域内无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二)解决农作物秸秆去向问题

1、深入推进秸秆综合还田。采取秸秆集中堆放堆沤还田;推进机械粉碎还田全镇35个村均购买了秸秆粉碎机,村成立秸秆粉粹还田工作队为群众实施秸秆粉粹作业,有效遏制秸秆焚烧。 

2、利用秸秆作为加工原料。农作物秸秆是青储饲料的最佳原材料,大佛镇引进二龙村陈志琼青储饲料加工厂,在全镇范围内大量收购干油菜壳、干花生藤和干谷草、当季新玉米秆。干油菜壳最高200元/吨;花生藤、干谷草最高3角钱/斤;当季新玉米秆最高100元/吨。即有效的减少了秸秆数量,又为农民增收做了贡献,还为农作物秸秆的消纳找到了好的途径。

三、工作要求 

秸秆禁烧时段为全年禁烧,其中农作物丰收时节为重点为时段,上半年51—6月30日下半年9月1日—1030日,在此期间镇、村(社区)必须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宣传发动。做到宣传常态化,重点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每年的5月1日---6月30日和9月1日---10月30日。大佛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分片区成立4个督查组(大佛片区督查组、红鞍片区督查组、东禅片区督查组、大埝片区督查组);组建镇秸秆禁烧应急队伍。采取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录制广播各村社与农户面对面宣传,并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二)全面禁烧管控做到禁烧工作常态化,但在重点时段,各村、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镇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全天候无死角督查,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三)综合核评比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一次综合考核评比,根据督查汇总,结合查资料、看现场听汇报情况,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考核结果通报全镇并纳入年底综和目标考核 

四、职责分工 

(一)镇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加强现场巡回督查检查现场宣传秸秆不能烧,如发现焚烧行为要立即责令停止并立即组织人员扑灭并对直接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处以最高2000元罚款

(二)镇农业服务中心一是积极做好秸秆集中堆放的指导,负责落实各村社(院落)堆放场选址工作。二是督促指导各村正确使用秸秆粉碎设备,将农民秸秆粉碎还田。三是宣传和动员群众将秸秆销售到二龙村饲料加工厂,变废为宝。四是统计秸杆粉碎面积。 

大佛派出所。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林业站。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焚烧秸秆造成烧毁林木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镇网络电视广播站。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公布秸秆禁烧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进行曝光。 

镇纪委负责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暂行规定》,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村主要负责人行政责任,并处理到位。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了镇长任组长,环境治理办、农服中心、林业站、派出所、广播文化站纪委等为成员单位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屈建军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建立奖惩制度 

1、实行包保责任制。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实行镇、办、村、组级包保责任制,即镇领导包办公室干部(驻村干部)包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办公室(驻村干部)重点禁烧期要在村蹲点检查、督促指导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临一线指挥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村干部要具体包到组、社干部要包到户、明确具体田块,靠前宣传、引导、指导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每季各村要把包组包户责任人名单报到镇禁烧办备案存档

2、实行一票否决制。全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必须严防死守,村内被县级以上单位督查发现焚烧秸秆并确认为第一把火或者被各级通报一次发现5个火点对村两委直接问责,实行一票否决

3、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按照“四级包保责任制”,片区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社干部均纳入考核,依据考核情况实施奖惩。片区内发生焚烧秸秆行为,扣片区领导50元/火点;扣涉及村的驻村干部100元/火点;扣相关村的村干部500元/起;扣涉及社的社长200元/起。对于全年内未发生一次焚烧秸秆现象的村予以适当的奖励。

(三)强化责任追究 

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实行日报制,将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每天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的村及时予以通报;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处理到位。各督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现场督察,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舆论宣传 

要通过广播、电视、召开会议、发布通告、悬挂条幅、发宣传单、组织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义等知识,营造社会氛围,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管理办法的实施

本办法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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