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支部,镇直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动的部署要求,大力倡树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价值导向,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立足回应社会关切,针对餐桌浪费、包装过度、极少数人生活奢侈等不良现象,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动,下大力气引导治理,弘扬勤俭节约优秀传统美德,培育节约节俭、向上向善社会风气,引导人们崇尚自然简约生活方式。 二、行动内容 (一)融入文明城市创建 1.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各单位要主动宣传报道各单位的经验做法,宣传勤俭节约典型,曝光铺张浪费案例,着眼日常生活和群众身边小事,阐发勤俭节约的大道理,在全社会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鲜明舆论导向。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2.加强餐饮业管理。组织酒店、宾馆、饭店、小餐饮店在餐桌、餐厅内放置“文明餐桌”提示牌;在菜谱上注明“引导顾客适量点餐、提醒顾客文明用餐、免费帮助剩菜打包、提示酒后不能驾车”四项承诺。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珍惜粮食,养成打包好习惯。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选活动。 责任单位:镇食安办、旅游服务中心 3.抓好重点人群引导。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组织志愿者队伍在企业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中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健步走、骑行等绿色出行活动宣传低碳出行理念。组织集体婚礼,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责任单位:镇工委、团委、妇联 4.深化“文明出行”教育。结合治理交通拥堵、乱停乱放,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鼓励市民低碳出行、规范停车。通过话题讨论、现场互动等多种形式,引导市民群众针对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找问题、出点子,开展勤俭节约、低碳环保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社服中心、社区 (二)融入文明村镇创建 1.巩固移风易俗成果。将反对铺张浪费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作为评选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好公婆好儿媳”的前提条件。简化婚丧程序、控制操办规模、节省婚丧支出,禁止大摆宴席。引导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农村党员干部发挥带头作用,严格限制和禁止党员干部以任何方式参与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助长铺张浪费行为,选树表扬一批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典型。 责任单位:镇文明办、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2.完善村规民约。组织引导村居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共同商定红白宴席、操办规模和随礼标准等事宜,形成“婚丧喜庆公约”。在村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村规民约,运用村干部上门解读、村内大喇叭广泛宣传、印制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宣传村民公约,引导村民自觉遵守。建立反对铺张浪费红黑榜,曝光铺张浪费的事主,宣传严格遵守村规民约的事主。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3.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确保村居红白理事会全覆盖,张榜公布红白理事会的成员名单、章程、办理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婚丧事简办承诺书”制度,设立移风易俗事务公示栏,及时公开红白事办理情况。民政部门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成员、村居“两委”成员的培训。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三)融入文明单位创建 加强职工宣传教育,精心设计开展“节俭养德”主题道德讲堂,在办公场所设置勤俭节约提示牌,教育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节水节电、低碳办公、点餐适量、不讲排场。开展“文明餐桌”活动,普及餐桌文明知识、倡导节约用餐行为。组织志愿者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开展绿色低碳出行、节粮节水节电等集中宣传,倡导勤俭节约、弘扬文明新风;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用品等利用效益,特别加强食堂管理,在原料采购、饭菜制作等方面节省成本、杜绝铺张,广泛设置“文明餐桌”提示牌,倡导“光盘行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将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纳入职工行为规范,完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使勤俭节约理念变成职工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四)融入文明家庭创建 1. 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动员引导广大家庭深入挖掘整理家族家庭的优良传统及治家格言,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勤俭节约方面的家规家训、家风故事,引导人们撰写、悬挂、诵读和宣传推广好家训、好家规。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妇联 2.发挥文明家庭示范带动作用。把绿色节俭作为最美家庭、文明家庭评选的重要条件。引导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社区、邻里广泛宣传勤俭节约理念,以实际行动影响身边群众。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妇联 (五)融入文明校园创建 开展节约教育宣传,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学生参与实践,持续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责任单位:镇辖各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抓紧部署。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中省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群众企盼,是文明城市的测评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对照责任分工,制定细化措施,创新方法举措,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协调。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督导检查,将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评选管理。
中共乐至县劳动镇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