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劳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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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五一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0   录入:乐至县劳动镇

各村(居)委员会、镇直各部门(单位): 为保障五一期间我镇水路运输安全畅通,确保广大群众走得安全、走得及时、走得有序、走得满意,确保对水路五一突发事件能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2018年五一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贯彻执行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 乐至县劳动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0日 2018年五一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为有效提高全镇水上交通五一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疏运,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路交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预案,结合全镇五一水上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切实提高我镇应五一期间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水域环境污染,及时恢复水上交通正常秩序,保障水路通畅。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春运期间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坚持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应对五一期间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科学决策、恢复重建体系,完善五一应急水路运输保障体系。 (三)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分工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各自分工职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辖区五.一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全镇水上交通五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娅 党委书记 副组长:田 瑞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李向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宋学中 党委副书记 陈 根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倪 焱 党委委员、副镇长 唐 华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田贵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邓立志 党委委员 魏 平 陈毅故里景区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全镇五一期间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防范与处置的具体措施;协调全镇水上交通五一应急管理工作,统一调配人员、抢险物资和车船,组织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汇总、上报或下传和相关后勤保障事务。 (二)组建应急队伍: 1、应急队:负责应急船舶、物资的调度及抢险人员的组织和指挥工作,指挥完成水上交通应急任务。应急大队由副镇长田贵华担任大队长,朱祯义、杨伟为成员,川A15SD8为应急指挥车。 2、应急分队:以各村(居)为单位组建32个分队,负责对水上应急船舶的征用、管理,保证应急船舶、物资及时投入使用,迅速组织现场疏运、施救、打捞,安排车辆、船舶运送伤员和受伤群众。 四、信息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收集、监测并报告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各类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和信息。春运期间,工作人员及其他应急人员均应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人员和装备、物资能随时投入应急工作。建立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五、应急救援处置 (一)先期处置 1、接到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朱祯义负责传递相关信息。 2、发生和即将发生的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及时、有效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采取如下应对措施:一是实行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二是紧急启动资金、人员、车船、器具等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三是采取禁航通告等必要的水上交通管制措施;四是实时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五是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六是超越所属管辖范围时,要向突发事件涉及的辖区和部门通报;七是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二)分级响应 事发地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进行初步估计和分级,同时向党委政府和海事部门报告,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三)较大(Ⅲ级)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响应 镇水上交通五.一应急领导小组在镇五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镇水上交通五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郭娅在应急值班室进行指挥决策,相关人员必须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1、自然灾害 ①遇有大风、大雨、大雾、雨雪、特殊水情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各应急分队必须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和预警信息,及时向客渡运船主提供气象、水情等通报,同时,密切关注水文与气象的变化,适时做出减载或停航通知,对各渡口码头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对重点渡口码头实行驻守监控。 ②当大范围船舶由于灾情原因长时间留港时,各应急分队应急乘客所急,切实为乘客解决实际问题,对情绪不满的乘客,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及时处理旅客的投诉,维持春运稳定。 2、人员伤亡事件 抢险人员到达现场后,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及时疏导水上交通,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失: ①现场救助组抢险人员组织交通接送,及时转移救治受伤、落水人员,遇有人员死亡时,与公安部门联合处置; ②事故现场组织船方自救,调动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参加施救,综合考虑到风向、流向、流速,扩大搜救范围; ③在夜间还要考虑到照明问题; ④实施水上交通管制,控制事发水域船舶进出,防止事态扩大。 3、船舶火灾爆炸突发事件: 当发生船舶火灾爆炸突发事件后,现场指挥组织人员迅速做好水上交通管制,禁止任何船舶进入,事故现场救助应按以下操作进行: ①协调消防部门联合处置,在弄清火情性质和部位以及程度的基础上,选用合适的灭火剂,采用针对性的扑救方法进行灭火; ②根据船舶火灾事故情况,在事故水域一定范围内水上进行交通管制,对其他船舶进行必要的隔离; ③疏散事故水域的人员,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同时抢救人员必须做好充分的防护准备,防止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④为防止次生新的恶性事故,在火情得到初步控制和采取了降温等措施后,应尽可能将失火船舶拖离城市和重要设施区域。 4、船舶泄漏严重污染水域事件 ①船舶发生泄漏事故时,现场指挥迅速组织人员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疏散其他船舶; ②疏散事故水域的人员,控制闲杂人员进入; ③泄漏可能对取水造成污染的,水污染控制组应立即通知相关取水部门; ④提出控制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控制和清理危险源。 5、航道设施瘫痪、桥梁坍塌严重受损事件 ①通过一切有效途径,及时抢救遇险人员; ②现场指挥组织人员控制周边船舶流,必要时发布航行通告(公告)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进行船舶分流; ③报告政府组织抢修力量,对损毁设施进行清除,对受损设施进行紧急修复,尽快恢复航道通航技术状态。 (四)应急解除 应急救援现场情况满足以下指标,经县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应急预案可以解除: 1、事件已得到控制; 2、航道和通航设施通过航道部门测试已经基本恢复; 3、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 4、危险品的泄漏已经经过环保部门检测,危害已经消除; 5、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控制; 6、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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