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劳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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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5   录入:乐至县劳动镇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乐至县关于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大气环境污染,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经镇劳动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劳动镇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情况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组 长:田 瑞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向东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唐 华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魏 平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刘奕均 镇党政办主任 唐 琴 镇纪委副书记 蒲 敏 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李 聪 镇民政办主任 黄永建 镇财政所所长 朱桢义 镇安办主任 倪天好 镇农服中心主任 李光俊 镇社服中心主任 唐琼英 镇卫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服中心,由唐华担任办公室主任,李光俊、袁龙波负责日常工作。

  乐至县劳动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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