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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劳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0   录入:乐至县劳动镇

各村(社区)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单位):

  为了积极应对春节期间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经镇领导同意,现将《劳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试用于我镇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重伤3人及以上或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安全生产事故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2.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3.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5.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6.火灾事故;

  7.其他安全事故。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上述安全生产事故或镇人民政府认为性质严重、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影响的事故,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救援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单位自救、现场急救与社会救援、现场急救与信息服务、平时积极准备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的专业和社会的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四、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成立劳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基础,设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和总指挥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和副总指挥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其他班子成员、镇直各部门(单位)、村(居)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作为常设机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由邓立志担任。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电话:028-23077001。

  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2.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在辖区内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县有关部门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3.总指挥: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实施救援。

  4.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5.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下达救援指令、协调救援工作、调度救援力量(含人员、物资、设备等)。

  6.事故发生地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事故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

  (二)设立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1.抢险救援组

  组长:涂长松

  副组长:李光俊

  组 员:由武装部、派出所、卫生院、民兵和各村治安巡逻小组等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医疗救护,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2.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组

  组 长:邓立志

  副组长:郭 平

  组 员:由卫生院、卫计办、畜牧站等部门组成,负责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等工作。

  3.交通管制组

  组 长:涂长松

  副组长:曾云江

  组 员:由派出所、安办、交管办等部门以及各村(社区)交通协管员组成,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

  4.治安警戒组

  组 长:宋学中

  副组长:陈延华

  组 员:由综治办、安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以及各村治安巡逻小组组成,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

  组 长:邓立志

  副组长:李 聪

  组 员:由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宋学中

  副组长:蒲 敏

  组 员:由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等部门组成,负责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7.综合信息组

  组 长:邓家阔

  副组长:蒲 敏

  组 员:党政办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五、应急响应、救援程序

  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救援后备队的预备、实施应急救援(抢救伤员、险情处置、疏散人员、现场保护、维持秩序)等几个方面。

  (一)事故报警、报告

  发生事故或发生可能危及周边区域安全的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以最快的方法,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简要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乡党政办)报告。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类别、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二)响应、救援程序

  1.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报警后,应立即报告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按本预案规定,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同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各专业对口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要求

  1.各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应服从指挥部统筹指挥。

  2.各救援队伍与现场指挥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和服从指令。

  3.涉及区域内的相关单位、人员和车辆应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并有义务参与抢险救灾。

  六、事故应急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二)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派出所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有关直接责任人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卫生院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五)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六)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七、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由总指挥决定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安全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事故的抢险救灾。

  (四)各村(居)委会、有关责任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中共乐至县劳动镇委员会

                                                                                                                         乐至县劳动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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