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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澜镇2023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16   录入:乐至县回澜镇

回澜镇2023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乡振发〔202324号)、《资阳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资巩固衔接办发〔20231号)、《乐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乐至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巩固衔接办发〔20232号),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按照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所有农村地区、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按程序开展新增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工作,确保应纳尽纳。一要重点关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等区域。二要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三要2023年以来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一要排查帮扶措施是否制定,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二要排查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了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弱劳力半劳力是否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到户产业发展等开发式帮扶措施。三要排查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是否及时落实帮扶,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对象是否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四要排查有劳动能力、有意愿且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监测对象,经村两级确认后,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一要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收入标准、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识别认定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二要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针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对整户无劳动能力、主要或只能通过社会综合保障政策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包括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整户无劳动能力且享受全额或最高档次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的监测对象,由乡、村两级进行认定并在国家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水寒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

(六)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核准,确保数据精准。一要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数据信息是否全面,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是否缺失。二要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数据信息是否准确,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是否录入准确。

(七)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一要建立网格管理机制,明确、村级网格体系人员力量,压实各级网格管理责任。二要健全风险发现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制定印发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引导农户自主申报。三要健全快速识别机制,进一步优化认定工作流程。四要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建立帮扶措施库。五要健全风险消除机制,规范风险消除条件和程序,确保稳定消除风险。六要建立工作奖惩机制,要明确网格管理、风险线索推送核实、识别认定、精准帮扶、风险消除等方面的考评方式、内容及奖惩措施。

(八)完善档案资料。根据《四川省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工作手册》和村级档案目录清单,进一步归档完善档案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全面部署培训。510日,各村(社区)参加回澜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业务培训会,确保做到参与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构建网格体系。512日前,按照《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巩固拓展发〔20231号)要求,各村(社区)完成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网格管理力量建立,各村(社区)将监测员人员名单,将网格长、监管员、监测员、网格员等人员名单报送至镇乡村振兴办。

(三)开展集中排查。528日前,各村(社区)统筹村社干部、驻村工作队及网格管理体系力量,至少2人一组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人口完成全面排查。排查采取入户核查、电话了解等方式,对在家农户均采取入户核查,对全家均外出的农户采取电话了解。对以下5类重点人群,一是监测对象,仅填写《监测对象入户核查表》(附件3);二是2023年新识别和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三是省级推送存在因病、因残风险农户;四是县级部门推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五是需要入户核查的其他农户,二、三、四、五类重点人群仅填写《风险线索入户核查表》(附件4);其余人群(5类重点人群之外)仅填写农户入户台账(附件5)。入户核查后对5类重点人群及其他发现有致贫返贫风险的群体要召开村级风险研判会议,逐户研判分析。

(四)识别认定新增。集中排查期间,按照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7500元),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参照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收入支出计算起止时间为202261日至2023531日。

(五)信息更新录入。529日前上报拟标注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监测对象名单(附件6)和拟标注已实施开发式帮扶监测对象名单(附件7),开展信息核实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干部具体抓业务,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进一步提升监测对象数据质量,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优化工作方式。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并张贴上墙,整户外出的要通过短信、微信推送等多种方式宣传到位。充分用好“12317”平台,畅通群众申报渠道,第一时间核查核实风险线索。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推动信息数据共享共用,切实提高工作实效。要充分发挥村网格管理机制作用,做到快速识别响应,有效防控返贫致贫。

(三)强化调度指导。各村(社区)要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注重发现推广基层工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乡村振兴办每周开展工作调度,各村(社区)及时上报工作调度表(附件2)。

(四)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举一反三,一体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集中排查工作过程中,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防止发生负面舆情,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五)落实帮扶措施。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新识别监测对象享受行业部门统一的帮扶政策。监测对象由各村(社区)统筹落实监测联系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监测对象的资源禀赋、真实意愿、自身能力和发展需求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做到应帮尽帮,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确保帮扶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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