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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8   录入:乐至县回澜镇

  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乐至县回澜镇政府办公室(电话:028-23260115)。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逐步加强。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落实了分管领导,明确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逐步完善。我镇逐步完善了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逐步规范合理、运作有序,突出完善和管理好各个栏目,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极大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步延伸。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和原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事项均做到了向社会公开。对一些紧急性、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对涉及项目、资源分配等重大事项和涉及公众利益调整的事项定期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概况、工作动态、人事任免和其它需要公开的信息等,且内容还在进一步拓宽延伸。  

 

  (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逐步多样化。我镇在充分利用会议、文件、标语、宣传单、板报、公开栏等传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报纸、政府微博、政府信息公开网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便于公众知晓的便捷、快速、直接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同时,我镇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并重,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事后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  

 

  (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健全。一是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镇制定并下发了《回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及工作措施,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原则和流程。三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专门成立了保密审查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编制的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行认真审核,尤其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审核,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度全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概况类信息6条,计划总结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40条,人事信息12条,财政信息4条,行政执法信息4条,其他信息18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镇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是通过会议、公示栏、板报、政府门户网等方式公布。全年全镇未发生依申请和处理政府信息,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和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工作人员配备和信息工作投入情况  

 

  为顺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镇成立了由分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抽调2名党政办同志兼职负责日常事务,并投入资金完善信息公开专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本镇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二)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镇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完善本镇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三)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因为人员流动性大,无专职人员,造成工作偶有脱节的现象。下一步将聘请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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