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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回澜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暨 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1-01-25   录入:乐至县回澜镇

 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要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同步规范选举,现将《回澜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暨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回澜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暨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回澜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指导小组

 

 

 

                                           中共乐至县回澜镇委员会

                                                    2021125

   

附件1

回澜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暨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要求部署,以换届为契机,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规范运行,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工作任务要求

   按照上级要求,通过调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或者理事会成员选举,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社区)书记、主任、村级集体负责人三个职位“一肩挑”,全面加强党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领导。

(一)针对非合并的村:不再重新组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但要在换届选举后,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及理事长、监事会成员及监事长。

(二)针对“几合一”的新村:要尊重群众意愿,依法研究原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办法。合并村之间差异较小、能达成合并意愿的,按程序撤销原组织,重新组建新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并村差异大或不能达成合并意愿的,按程序保留原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同时组建新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换届同步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及理事长、监事会成员及监事长,任期5年。

三、机构设置配备、任职条件和要求

(一)机构设置配备

1.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大会由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组成;也可以由成员大会选举成员代表,按照每5-15户推选1人的数量设定,由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大会行使职权。

2.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一般3-5人,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立理事长1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3.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监督机构,一般3-5人,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不得交叉任职,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二)任职条件和要求

1.理事会:推行理事会成员由村(社区)书记和常职干部担任,推行书记、理事长“一肩挑”,按程序推选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

2.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以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为主,推选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通过选举担任监事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①违反现行政策法律法规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②因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行政处罚、或处罚未满3年的;因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刑事处罚、管制刑满释放不满5年的、拘役刑满释放不满2年的。③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3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④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⑤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土地违章乱搭乱建的。

四、选举程序

(一)成立指导机构(2021年1月20日前)。在镇村(社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指导小组,负责选举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二)推选选举委员会(2021年1月27日前)。通过民主推选产生村(居)选举委员会(一般5-7人),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工作。要把村(社区)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选举委员会主任作为理事会候选人人选的,由选举委员会副主任依法主持工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

(三)制定工作方案(2021年2月3日前)。方案要具体规定本村(社区)参加选举的村级集体成员资格、选举成员登记方式、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名额、候选人提名办法及条件、正式候选人产生方式、选举大会投票办法以及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

(四)选举成员登记(2021年2月7日至2月20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组成。选举前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登记和资格审查,在村内张榜公示5天。

(五)提名确定候选人(2021年3月15日前)。选委会确定提名人数,每5-15户推选1人提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实行差额提名推选,并报镇资格审查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在村内公示5天。

(六)组织正式选举(2021年3月20日至4月10日)。选委会提前公示选举时间、地点、选举方式、投票方式等,印制选票。实行双过半,以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行一人一票,以差额选举方式进行投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在村内公示。

五、强化规范管理运行

(一)制定规章。参照<<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结合实际,制定组织职责、成员权利义务、治理机构职能职责、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内容,确保组织规范运行。

(二)规范注销、变更、登记。一是能达成合并意愿的,按程序提交注销登记资料,2020年12月底完成注销登记;二是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名称、法人变更;三是2021年4月20前完成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

(三)工作交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后,完成公章、财务、资料等工作交接,人员履职到位。

      

附件2

回澜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指导小组

 

 长:刘志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副镇长

 员:夏红兵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财政所所长

吴通平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通平负责村级集体经济选举工作中资料起草、发放、收集、上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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