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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回澜镇食品加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6   录入:乐至县回澜镇

 关于印发《回澜镇食品加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根据《乐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乐至县食品加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乐安办〔202120)文件精神,现将《回澜镇食品加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

2021616

回澜镇食品加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全镇食品加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有效规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灾等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乐至县食品加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乐安办[2021]20号)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督促全镇食品加工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作业行为,强化事故应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力争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企业,重点在食品生产企业、酱腌菜加工等企业和地下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部位。

三、具体内容

(一)安排部署阶段镇上成立食品加工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镇长雷林兵同志担任组长,副镇长吕海斌同志担任副组长,镇应急管理办、经发办、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员担任成员。对全镇食品加工生产经营企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建立相关台账。

(二)集中排查阶段615日至622日整治期间,统一组建执法检查组,联合检查执法主要突出食品加工企业,对照《四川省食品加工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表》开展拉网式、全面摸排,并对排查出的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列出清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同时督促指导各食品加工企业建立完善《有限空间辨识管理台账》。

(三)梳理上报阶段由镇应急管理办、经发办牵头抓总,对联合检查执法情况进行梳理,全面建立问题隐患台账。

(四)总结验收阶段(集中排查执法后)按照黄强省长关于专项整治工作三分类整改要求,根据县专项整治办公室对整治成果的评估总结,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要求,实行限时整改、整改合格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组织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协作各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主动作为,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对交叉领域要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合力。

(二)建立长效机制边整治边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切实增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请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622日前将《四川省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企业监管台账(监管部门)》及本地食品加工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情况(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报送至镇应急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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