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回澜镇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回澜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回澜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2-01-10   录入:乐至县回澜镇

关于印发《回澜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

 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回澜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回澜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城镇燃气事故应对能力,预防和减少城镇燃气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程度降低到最低点,维护城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回澜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城镇燃气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回澜镇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之一,其明确规范政府层面的应急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指 挥:刘志伟  镇党委书记

雷林兵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刘堂国  镇人大主席

谢  芬  镇党委副书记

潘卫忠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秋华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田  川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文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秦继强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吕海斌  副镇长

余武友  人大专职副主席

    员: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主要职责:

按照本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负责召集应急指挥部会议,布置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调动各单位和救援工作组进行抢险救援、医疗救护、消防保卫、物资救援和对外发布信息,保证指挥部指令畅通。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余武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吴权德、曹霖、陈兵。

主要职责:

迅速了解事件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和上级领导汇报:负责救援期间的通讯联络、信息发布、材料整理上报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工作要求:

1、预案启动后,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各救援工作组组长及成员。

2、负责保持与事故现场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及时参加事故救援处置会议。

3、保证事故救援期间的通讯联络的畅通;保证现场工作人员抢险救援所需车辆、物质的落实。

4、及时收集、整理材料,向指挥部汇报,统一对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三)抢险救援组

成立镇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组,抢险救援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长:刘志伟  镇党委书记

雷林兵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田  川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余武友  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员:唐  倩  党政办主任

吴权德  应急环保办主任

        吴  东  经发办主任

        江志平  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天煜  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正军  回澜中心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港华燃气、蜀能燃气回澜片区负责人

主要职责:

负责燃气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抢险救援、现场警戒、调动救援物质等工作。

工作要求:

1、参加救援的人员要掌握自身安全防护、救护伤员、抢险、抢修的有关规程、标准、要求和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各种防护设备、抢险工具、设备和消防设备。

2、进入现场后,应立即划定控制范围,封锁现场,清除无关人员,维护现场治安和秩序,保护事故现场,配合调查取证,疏导交通,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3、抢险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分析事件发生原因,确定抢险方案,迅速展开抢险救援工作,避免事件的扩大。

(四)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组

成立镇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组,抢险救援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长:刘志伟  镇党委书记

雷林兵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秦继强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  员:陈  怡  财政所负责人

        刘云辉  基层治理办公室主任

        刘华成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村主任

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现场取证,对事件现场进行调查,对燃气突发事件中伤亡的人员及家属进行安抚、抚恤、理赔及善后处理工作。

工作要求:

1、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查找事件发生的原因,形成初步材料。

2、对事件当中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了解掌握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理赔的标准。认真、诚恳地接待伤亡的家属,耐心讲解有关规定。

4、做好救护伤员医院的看护工作,保证伤员得到及时、对症的治疗,并将治疗情况及时反馈,避免事态的扩大

(五)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1、党政办公室: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通知并协助其他有关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应急值班、信息编报反馈、督促舆情处置;负责应急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会务安排;协调各单位的应急人员抽调;负责落实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收集信息并及时上报。

2、应急管理环保办、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民用燃气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部的决定事项;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组织应急抢险队伍;根据上级的指令,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供气企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现场封闭、抢险、抢修等处理措施;参加城市民用燃气事故处理和事故调查。负责联系相关抢修单位加紧对燃气安全事故中损毁的城市道路、桥梁及相关的市政设施进行抢修;负责协助上级质安站落实重大事故的建筑物、构建物进行质量安全坚定,及时上报建筑质量安全隐患。

3、镇民政办、财政所:负责燃气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赔偿和善后处理工作。

4、燃气经营企业(具体责任单位):作为城市民用燃气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建立重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编制燃气重大事故应急专业处置预案,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援助抢险队,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时,以最快速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抢险。做好生产调度、抢险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临时供气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预防机制

建立预警预防机制,及时掌握燃气状况,了解气象、水文、地质、水质等预报信息,分析判断各类因素对燃气使用的影像,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并做好应急准备,防治和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程序

1、有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分工协作原则,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成员单位在管辖范围和职能范围内组织实施,根据时间内型启动相应处置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必要时,逐级上报请求支援。

2、驻回澜镇相关责任单位(油气井、集输管网、燃气及配气等派驻回澜镇责任机构),做好燃气重大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现场封闭、应急抢险等工作,视需要通过有关部门调动其他社会力量、资源共同参与燃气重大事故抢险、施救。

3、当紧急情况得到妥善处理,可以恢复正常秩序时,停止实施预案,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正面、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发布的信息由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整理,党政办公室审核,指挥长审定。对外信息发布由指挥部统一对外发布。

(四)善后处理

1、陪护医疗部门对在实施预案应急行动中造成的伤病人员救治。

2、协助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在实施预案应急行动中死亡人员的家属。

3、对因在实施应急行动中造成财产损失,由预案应急行动实施单位负责恢复和补偿,所需资金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乡人民政府。

4、在燃气重大事故应急工作总结后,燃气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应急行动进行评估、总结,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应急保障

(一)由驻回澜镇相关责任单位成立业务骨干抢险、抢修应急预备队,做好应急机制、物质、设备储备,在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整合人力、物力资源,采取适当对应措施,对燃气生产设备或供(输)气管道进行抢修、维护,实施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行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和管制,将事故可能对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通讯保障利用现代通讯工具,确保燃气应急行动通讯的畅通。燃气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之间,建立应急通讯方式。

五、监督管理

(一)业务培训

有计划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应急知识与技能,以及应急预案的相关措施等培训,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必须具备的上岗条件和有关要求,提高其专业技能。

(二)演练

镇应急管理环保办编制辖区年度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实施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对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修订意见,针对演练评估报告指出的问题或在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解决措施。

(三)预案管理与更新

镇应急管理环保办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一般35年对本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并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做好与上级预案的各项衔接工作。

六、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回澜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七、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