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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回澜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   录入:乐至县回澜镇

关于印发《回澜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回澜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回澜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印发的《回澜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回府发202197)同时废止。

 

  

                               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

                                  2022328

 

回澜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总则

1.编制目的

2.编制依据

3.适用范围

4.基本原则

5.灾害分级

6.预案启动

二、主要任务

1.转移安置人员

2.组织灭火行动

3.保护重要目标

4.转移重要物资

5.维护社会稳定

三、指挥机构职责

1.镇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2.扑救指挥

四、预警和信息报送

1.预警分级

2.预警发布

3.预警响应

4.林火监测

5.信息报告和处理

五、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

2)二级响应

3)三级响应

2、响应措施

1)扑救火灾

2)转移安置人员

3)救治伤员

4)火场清理看守

5)火案查处

6)新闻报道

7)应急结束

六、后期处置

1、火灾评估

2、工作总结

3、奖励与责任追究

七、综合保障

1、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2、资金保障

八、附则

1.术语说明

2.预案管理

3.越镇界森林火灾

4.预案解释部门

5.预案生效时间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做好应对扑救森林火灾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资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资阳市应急委员会关于调整资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办公室设置的通知》(资应急〔2021〕1号)、《乐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乐至县应急委员会关于调整乐至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办公室设置的通知》(乐应急委〔2020〕3号)乐至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回澜镇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4.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属地管理、先期处置,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相应级别,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时,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坚持“周密组织,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扑火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重点地段和重点时段、重要设施、城乡结合部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信息报告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属地管理,先期处置。我镇区域内发生火情、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政府、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先期扑救。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 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火灾应以镇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为主,民兵预备役部队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动员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60岁以上老人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6.预案启动

当我镇发生森林火灾或需要紧急处置的特殊情形时,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批准,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二、主要任务

1.转移安置人员

指导火灾发生地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组织灭火行动

指导火灾发生地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 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3.保护重要目标

指导火灾发生地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设施等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4.转移重要物资

指导火灾发生地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5.维护社会稳定

指导火灾发生地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三、指挥机构职责

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负责宣布启动或结束本应急预案,以及在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调配增援扑救力量, 指导协调各村(社区)扑火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由指挥部办公室承担。

村(社区)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成立本级森林防火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2.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跨村(社区)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相应村(社区)在统一指挥下承担各自辖区内的指挥工作。

根据森林火灾现场需要,应成立前线指挥部,按照行政指挥和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属地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参与现场火灾扑救的专业队伍职务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有镇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由其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组织火灾扑救,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应划定火场警戒区,划入警戒区的火场及周边,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线指挥部同意不得前往火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管辖区域内的扑火力量,临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

    四、预警和信息报送

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预警发布

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林业、派出所等部门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广播、短信、微信、QQ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向相关村(社区)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接到预警信息的村(社区)适时发布禁火令。

3.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各村(社区)及镇直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 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镇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各村(社区)及镇直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布设卡点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强预警信息播报频率,做好物资调拨准备。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况对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4.林火监测

根据上级森林防火部门通报的卫星热点,各村(社区)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核实。在森林火灾发生后,组织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5.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般森林火灾,各村(社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在迅速采取扑救措施的同时,按照林火日报的规定进行统计,逐级归口上报。

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各村(社区)应第一时间上报至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每隔1小时定时续报有关情况:火灾持续1小时或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安全,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位于县(市、区)、乡镇、村(社区)交界地区的森林火灾;需要镇森林防火指 挥部支援扑救或者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五、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的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指挥机构级别和相应职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1)一级响应

火灾持续8小时或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安全,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由指挥长或授权的副指挥长决定,启动一级响应程序,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进入履行任务备战状态。

2)二级响应

火灾持续4小时或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位于县(市、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等火情时,由指挥长或授权的副指挥长决定,启动二级响应程序,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进入履行任务备战状态。

3)三级响应

火灾持续2小时或受灾面积2公顷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需要跨区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由指挥长或授权的副指挥长决定,启动三级响应程序,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进入履行任务备战状态。

2.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村(社区)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村(社区)立即就地就近组织和协调调动地方扑火队伍参与现场处置,依托防火通道、隔离带阻断火灾蔓延,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的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保持通讯畅通,设置火情观察哨,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及时预警,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

森林火灾发生后,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

3)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4)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由火灾发生地组织专业扑火队、民兵应急分队等足量人员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5)火案查处

县森林警察大队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6)新闻报

按照《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资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7)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六、后期处置

1.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村(社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对森林火灾的等级、危害程度、影响等进行评估,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救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所在地民政部门和军队系统办理; 对火灾肇事者由行政或司法部门依法办理,对相关责任人由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进行追究。

七、综合保障

1.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村(社区)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有需要镇级增援扑救森林火灾物资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森林灭火物资储备库扑火物资增援。

2.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规定由镇财政予以保障。

八、附则

1.术语说明

本预案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必要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修订,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3.越镇界森林火灾

当发生镇外火烧入镇内情况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并通报相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 共同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回澜镇森林火灾扑救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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