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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回澜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   录入:乐至县回澜镇

关于印发《回澜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当前全镇已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时期,清明节即将来临,针对清明节期间上文烧纸、燃放鞭炮、祭祀用火等野外用火大量增多和林内可燃物成倍增加的实际,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召开的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火灾防控,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回澜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

                                2022328

 

回澜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回澜镇2022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 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特成立回澜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雷林兵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余武友  人大专职副主席

 员: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党政办、林业站、回澜专职消防队、供电所、派出所、国土所、财政所、民政办、医院及21个村(社区)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一)镇级

1、镇防火领导小组职责: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了解掌握火情动态;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扑火准备、调动扑火力量、搞好后勤保障、研究制订扑火方案、传递火灾信息;扑灭森林火灾。

2、镇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坚持24小时值班、看守电话、开通手机,确保镇防火领导小组与各村、各单位通信联络畅通。

2)随时了解掌握火情动态和扑火队调配及火场气候、交通、道路等情况。

3)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医疗救护、物资应急、交通运输等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收集、处理火情监测信息资料,起草、上报有关森林火灾扑救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5)根据火灾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及资源、交通、气候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扑火战略、战术和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

3、镇派出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动、组织群众爱林护林,增强群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各项预防工作,提高控制能力;协助应急办开展护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落实各项防火措施,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侦破一般森林火灾案件;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察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

4、回澜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救护队,及时组织村卫生室搞好火灾现场医疗救护、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及火场药品供应工作;做好灾区卫生防疫。

5、民政办:协调火灾发生地村级做好困扑救森林火灾伤残、牺牲人员的生活救济和抚恤等工作;做好灾民的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

6、供电所:负责做好全镇输电线路的防火安全防范工作。

7、学校:负责中、小学学生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8、应急办:组织回澜专职消防队、回澜镇半专业扑火队扑救火灾。

9、驻村干部及镇属其他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基干民兵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回澜消防中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配戴红袖标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各驻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3、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镇总值班室报告,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镇值班室电话:028-23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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