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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回澜镇奖扶特扶“四级”自查 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0   录入:乐至县回澜镇

关于印发《回澜镇奖扶特扶“四级”自查

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按照省市县卫健系统奖扶特扶自查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奖扶特扶资格认证、死亡清退、基础信息核实等重点工作,全力保障回澜镇奖扶特扶对象应退尽退、应享尽享,结合工作安排实际情况,现将《回澜镇奖扶特扶“四级”自查工作责任制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回澜镇奖扶特扶“四级”自查工作责任制

 

 

 

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

2022530

 

附件

 

回澜镇奖扶特扶“四级”自查工作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卫健系统有关奖扶特扶自查工作的会议精神,加强回澜镇奖扶特扶复查复核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我镇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责任制。

一、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

刘志伟

党委书记

 

雷林兵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

刘堂国

人大主席

   长:

 

党委副书记

 

潘卫忠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秋华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

 

 

员、副镇长

 

秦继强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吕海斌

副镇长

 

余武友

人大专职副主席

 

邓东旭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员:

各驻村干部、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由刘华成同志兼任,成员由邓崇福、张乃志、张世远组成。

二、奖扶特扶“四级”自查工作责任制

建立镇领导包联系村,驻村干部包各自所驻村,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四级”自查工作责任制。层层压紧压实复查责任,全面实施回澜镇奖扶特扶“网格化”自查工作。

三、奖扶特扶“四级”自查工作责任制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奖扶特扶对象自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镇复查复核工作,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和事项。组织开展可疑人员的进村入户排查、死亡清退资金追缴、汇总全镇排查信息并向上级报告,指导各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镇包片领导职责

负责所联系片区村(社区),开展奖扶特扶自查工作,指导解决各村(社区)在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驻村干部

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所驻村开展奖扶特扶自查工作,协助村(社区)追缴违规发放补贴等工作,协调解决所驻村的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各村(社区)干部职责

负责落实上级关于奖扶特扶对象自查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对象户的资格复核、死亡比对、基础信息核实等工作,指导各组开展自查工作,督导各组落实开展自查工作,解决整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准确向驻村干部和包片镇领导报告各类摸排信息。

(五)村(居)民组长职责

负责所管辖村(居)民小组自查具体工作,严格做好管辖户人员的资格复核、信息比对、资金追缴等工作,及时向村(社区)干部报告排查情况,做到排查不漏一人、复核不漏一人、追缴不漏一人。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奖扶特扶“四级”工作责任制工作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事到人,不折不扣抓好自查工作的落实。

(二)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市、县卫健系统关于奖扶特扶自查工作系列措施,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单位奖扶特扶“四级”工作管理模式,确保有序开展回澜镇奖扶特扶自查工作。

(三)要压紧压实责任,抓好奖扶特扶自查工作。回澜镇奖扶特扶“四级”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级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求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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