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东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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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东山镇人民政府关于东山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7   录入:乐至县东山镇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企业:

为规范全镇消防安全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各类消防安全事故。

三、预案启动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1)火势较大,有可能造成较大财产和经济损失时;

(2)超出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时;

(3)镇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启动的消防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全镇企业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社区)、企业、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类企业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机制。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镇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伤及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常备不懈,平战结合。镇消防安全应急小组要作好物质储备、预案演练、队伍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本镇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预防、预警机制。

(4)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发生各类火灾事故时,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调度,同时应逐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是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镇长周益明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赵进军同志担任,指挥部下设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镇经发办是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下设的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发办主任罗忠毅兼任。

2.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全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企业、村(居)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指导各企业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消防演练。

(2)接到火灾事故发生报告后,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汇报,保持与各工作组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信息,保障整个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负责协调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

六、指挥机构下属各工作组及职责

1. 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

 长:刘超

 员:吴章福、张明

职责:(1)组织无关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封闭火灾现场并设置危险警戒线;(2)防止群众私自返回火灾现场无序抢运设备、物资等;(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 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

长:胡继业

组员:周绍林、欧宗民、姚程、杨天平、杨发贵、杨立

责:(1)接到火灾通知后,负责第一时间将镇配备的应急灭火设备运送到火灾现场并参与灭火扑救,同时根据火势情况,请求消防大队支援;(2)负责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易燃易爆气源及其他可能影响火势蔓延、扩大的危险源头,防止火灾事故扩大化;发生伤亡情况的,组织医务人员对伤员立即进行抢救。

3. 后勤保障组

长:李建军

员:吴建林、舒忠发

责:(1) 建立火灾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信息;(2) 负责紧急调度车辆运送救火设备及物资等;(3)配合镇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七、应急灭火救援程序

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根据起火位置、火势大小,立即调派人员到现场扑救,同时向县消防大队报警。各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召集,带领本组人员实施具体的应急处突任务。

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组织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并设置危险警戒线,对现场进行封闭,清退无关人员,维护火场秩序,防止人员发生伤亡。

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及时了解火灾现场火源位置、灭火水源方位及现场已有的消防设备设施等;切断电源,进行及时扑救、防止火势蔓延,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后勤保障组要落实车辆、灭火设备、物质等应急保障,同时做好信息通报工作。

火灾扑灭后,安办要协助消防队做好消防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并要求企业要抓好消防整改。

 

乐至县东山镇人民政府

20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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