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东山镇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东山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东山镇防汛减灾应急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23-04-15   录入:乐至县东山镇

东山镇防汛减灾应急工作预案

 

一、成立防汛抗旱减灾领导小组

 长:李建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志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忠发  党委委员、副镇长

   回澜派出所所长           

  员:    党政办负责人

张加杰  党建办负责人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基层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金灵  财政所所长

周绍林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熊寿斌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利君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杨天平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江明琼  东山卫生院院长

朱福斌  水利站站长

杨东菊  林业站站长

唐幸福  东山中学校长

杨拥政  东山中心校校长

、总则

(一)工作目标

在洪水灾害形成前,通过严密的组织和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灾害发生,在灾害发生时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防汛减灾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三、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镇防汛减灾领导小组

镇防汛减灾领导小组由镇长周益明任组长,分管副镇长胡强任副组长。镇防汛减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镇长胡强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各村相应成立防汛减灾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地域的防汛减灾工作。

(二)防汛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镇党政办负责防汛减灾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传达由气象、防汛等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洪水警报和上级有关防汛减灾工作的文件;督促各单位抓好防汛减灾物资供应、储备、调运和畅通保障等工作;做好汛情的收集、上报与发布,协助做好防汛减灾动员宣传等工作。

2.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基层干部、民兵应急分队参与防汛减灾工作。

3.派出所负责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紧急防汛期间,按照镇政府的部署,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减灾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处理破坏防汛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防汛减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

4.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协助灾区,安置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帮助灾民重建家园;负责汇总灾情,并及时与防汛减灾指挥小组联络。

5.村两委配合镇搞好防汛规划编制,负责村上的综合协调。

6.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抓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

7.林业员负责管制沿河木材的堆放,避免汛期木材漂流,防止发生阻水事故以及灾后植被恢复等工作。

8.国土员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镇防汛减灾指挥小组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及时设置塌方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每年3月份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汛前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镇党政办和防汛办。

9.卫生院、农服中心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做好全镇人员、动物卫生安全等预防与保护工作。

10.学校负责本校防汛减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防汛减灾知识宣讲,提高师生防汛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好汛期学生学习生活安全保卫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

镇党政办应及时接收县气象部门或上级相关部门对我镇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镇党委、政府、镇防汛减灾指挥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中、小学。

2.洪涝灾害信息

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洪涝灾害发生后,各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及时向镇防汛减灾领导小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镇防汛减灾领导小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防汛减灾部门报告。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暴雨洪水灾害预警

根据县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警报,及时向全镇发布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

2.地质灾害预警

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密切联系县气象局、国土局,相互配合,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五、防汛应急响应

(一)汛情分级

1.一般汛情

日降雨量50100毫米可能导致垮坝险情和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出现超施工度汛标准洪水,或其他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一般汛情处理

2.较大汛情

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3.重大汛情

发布暴雨台风紧急警报阶段;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作重大汛情处理。

(二)防范措施

1.一般汛情

镇党政办接到上级汛情报告,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党委领导带队值班,并向各村(社区)防汛机构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汛情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下达防汛通知。

2.较大汛情

镇党政办接到县“两办”、防汛办较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副镇长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上岗到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本镇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变化情况,遇紧急情况随时汇报;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组织指挥全镇防汛减灾工作。

3.重大汛情

镇党政办接到各级重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副镇长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减灾领导小组长上岗到位,及时跟踪上级部门播报降雨量及未来天气趋势与本镇汛情;镇党政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成立防汛减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本预案分组实施。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

镇防汛减灾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认真实施本预案。

2.信息发布

镇防汛减灾领导小组和镇党政办负责向全镇发布上级相关部门发布的汛情灾情、防汛紧急警报、台风消息与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以及上报本镇范围内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

3.预测预报

接收播报县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接收播报县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4.水利工程调度

强化本镇水利工程协调工作,配合县防汛减灾部门对全县水利工程实行统一调度。

5.物资、车辆调用

发生重大汛情时,镇防汛减灾领导小组有权在全镇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6.人员物资撤离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7.信息播报

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报道,按有关规定审查后发布。

(四)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镇政府成立防汛减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技术指导组、纪检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防汛减灾工作。

1.决策指挥组

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镇防汛减灾指挥组组成。主要职责: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调用抢险队伍;负责请示上级政府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2.技术指导组

由镇安办、国土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汛情、灾情汇总;负责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3.纪检督查组

由镇党委副书记及党委成员组成。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党委、政府、防汛减灾指挥小组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部门领导及时到岗,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4.抗洪抢险组

由镇党政办、武装部、民政办、派出所、财政所、国土办、农技站、卫生院、学校、各村“两委”等单位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镇党委、政府、防汛减灾领导小组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5.综合统计组

由镇党政办、民政办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掌握防汛减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防汛减灾简报;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减灾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各村各单位灾情的收集、核查和汇总。

6.宣传报道组

由镇党政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播报任务;及时报道县、镇、防汛减灾指挥小组、村等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灾害情况。

7.后勤保障组

由镇党政办、民政办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镇党委、政府、防汛减灾指挥小组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负责相关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防汛减灾领导小组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话、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对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减灾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镇防汛减灾领导小组、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防汛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情况需要应及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支援。

(三)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县组织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四)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交通运输保障

镇防汛减灾领导小组做好协调县交通局、公路分局等部门工作,积极发动本镇人力物力,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减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六)医疗保障

卫生院、计生服务所及农服中心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七)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减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防汛减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八)物资保障

镇防汛减灾领导小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镇防汛减灾领导小组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九)资金保障

镇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毁的工程修复补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

(十)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的责任;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减灾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七、救灾

(一)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村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镇政府将派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二)镇党政办、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四)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八、灾后重建

(一)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镇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积极上报争取资金补助,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二)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三)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特别要注重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