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宝林镇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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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宝林镇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录入:乐至县宝林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宝林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各项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时、便民的原则,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机关简介及分工19条, 政策文件信息14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条,工作动态信息17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管理信息9条,重大民生信息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办所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提高信息公开能力。二是做好主动公开。全面履行主动公开职能,坚持信息公开工作月督促,规范标准、促进服务、加强监督。拓宽信息公开领域,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三是注重平台建设。平台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内容和工作动态,不断提高政策及我镇工作开展情况知晓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健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全员岗位分工,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开展资料整理上报、信息更新维护、咨询答复等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信息统计、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机制和工作程序。      

(五)监督保障方面落实1名分管领导牵头信息公开工作,安排1名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围绕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建设管理、年度报告编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确保各类栏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不宽,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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