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水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市水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19-12-06   录入:资阳市水务局

资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事项类别 公开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属性 公开方式 公开对象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机构概况 机构概况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三定方案 办公室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 政府网站 主动公开 全文发布 社会 028-26655809
机构职能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单位法定职能
领导分工 水务局领导姓名、职务、分工
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机构名称、职能、联系电话
下属单位概况 下属单位名称、职能、联系电话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法律、法规、和全省有关水利工程管理、河道采砂等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 局相关各科(室)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 政府网站 主动公开 全文发布 政策解读 社会 028-26655809
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 国家部委和省、市政府有关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生产、取水许可等规章。
规范性文件 水利建设与管理有关标准、规范、制度等。
重点工作 规划计划 水利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好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93号) 局相关各科(室)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 政府网站 主动公开 信息简报 社会 028-26651852
重大工程 大型水利工程可研报告审查结果,初步设计报告、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重大设计变更批准结果,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结论意见等信息
内部管理 人事动态 干部任免、公务员及事业人员招录等人事管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人事科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 政府网站 主动公开 信息简报 社会 028-266555801
财务公开 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财务科 全文发布
依申请公开和公开年度报告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处理、收费等),在线受理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办公室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 政府网站 主动公开 全文发布 社会 028-26655809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方式,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受理流程、受理机构等。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年度公开报告 每年3月31日前公开发布
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局相关各科(室)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 政府网站 主动公开 全文发布 社会 028-26655809
行政许可 取水许可;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利用水利工程开展经营活动审批。 每一项行政许可的事项来源、权力来源、法定办结时限、行使层级、审查类型、实施主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设定依据、收费标准、常见问题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主席令第74号)第七条、第四十八条;《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201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8号)第二 条、第五条、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1年国务院令第77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7年8月1日修订) 行政审批科牵头,其他相关科(室)配合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 政府网站 主动公开 全文发布 社会 028-26110233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和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处罚;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处罚;对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罚; 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妨碍行洪的处罚;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提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处罚;对破坏、侵占、毁损防洪排涝设施的处罚;对在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活动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对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处罚;对在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每一项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咨询电话、监督反诉电话、法定依据、流程图、违法情节、处罚种类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主席令第74号);《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201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8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1年国务院令第77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7年8月1日修订) 局相关各科(室)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 政府网站 主动公开 全文发布 社会 028-26655809
行政征收 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依据、标准、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行政审批科牵头,其他相关科(室)配合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 政府网站 主动公开 全文发布 社会 028-26110233
行政强制 对拒不缴纳或者逾期不缴纳水土保持费加收滞纳金的强制措施;对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强行拆除或封闭的强制措施;对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而代为治理的强制措施;对拒不清除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障碍物代为清除的强制措施。 每一项行政强制的实施主体、咨询电话、监督反诉电话、法定依据、流程图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局相关各科(室)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 政府网站 主动公开 全文发布 社会 028-26655705
行政检查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检查督促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水利工程检查;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水资源检查;农村饮水安全检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水政监督检查。 每一项行政强制的实施主体、咨询电话、监督反诉电话、法定依据、流程图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2001年1月10日执行) 局相关各科(室)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 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 社会 028-26655809
政民互动 政务咨询 对群众相关咨询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3﹞81号) 局相关各科(室) 收到咨询7个工作日之内 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 社会 028-26655809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