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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落实工作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1   录入:资阳市水务局

各县(区)水务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局相关科室站处: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水政法〔2018〕300号)和《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四川实施方案》,为切实开展好我市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落实领导和工作责任,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张团结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汉文 局党委委员、市毗办主任

  周盛忠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正平 局党委委员

  王文川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明亨 局总工程师

  杨登琼 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张孝能 市节水办主任、市水政监察支队负责人

  赵 忠  市水土保持处处长、市水保委办主任

  王 刚 市堤防和供水处处长

  李城旭 局办公室主任

  李 红  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都安刚 局水资源科科长、建设科负责人

  郭 芒 市水利工程管理处处长

  廖建华 市毗办综合科科长

  唐 锐 市防汛办主任

  陈 俊  局河(湖)科副科长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土保持处(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赵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单位科室处站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各县(区)水务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执法重心下沉、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和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内2011年以来各级、各类所有在建或完工的生产建设项目不依法办理水土保持方案(以下简称“未批先建”)、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未验先投”)和随意倾倒弃土石渣等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违法行为(含未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迅即开展宣传布置、梳理排查、现场核查、责令整改、限期督办、执法处理、立案处罚等相关环节工作。在今年1月25日前上报实施方案、排查项目清单和违法项目清单,每月20日报工作动态。2019年10月10日以前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并向市水务局上报专项行动成果资料和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市水土保持处(市水保委办):牵头本次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各县(区)、市级单位、局相关科室处站负责和管理的相关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随意倾倒弃土石渣和不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行为;组织开展对市级市政、交通、院校、公园、工业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跨县(区)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国家、省项目“未批先建”“ 未验先投”的检查督促工作;指导全市专项行动各类项目的梳理排查、现场核查、执法处置、跟踪督办;负责对市级查处水土流失案件的执法监测工作;负责执法专项行动的社会宣传、组织发动、制度建设、总结上报等相关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其责任分工如下:

  局办公室:负责将本次执法专项行动纳入县(区)水务局、局直单位2019年综合督导内容。负责专项行动的宣传策划和报道,参与对局直项目和各地执法专项行动的跟踪督办。

  局行政审批科:协调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提供2011年以来市级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清单,负责市级审批生产建设项目不依法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即“未批先建”清理排查,提供历年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文件、补偿费征收等原始凭据资料,参与对各地执法专项行动的跟踪督办。

  局建设科: 开展对历年全市大中型水利(库)工程和局建管的引沱济九、简资干渠等水利工程项目的清理排查(局规计科配合提供相关前期工作资料),提交排查清单、资料。对“未批先建”“ 未验先投”项目及时补办水保方案、补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提交办理结果。开展对水利工程专项行动的跟踪督办。

  局河(湖)科:负责、指导生产建设项目向河湖等水域岸线内倾倒废弃土石渣的查处工作,清理提交排查资料。对历年涉河道范围建设项目、涉水环境治理项目“未批先建”“ 未验先投” 及时督促补办水保方案、补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开展对各地执法专项行动的跟踪督办。

  市毗办:负责组织对水投公司毗河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随意倾倒弃土石渣的排查;弃渣场发生变更未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的排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排查;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排查;未落实“先栏后弃”导致水土流失的排查。提交排查资料,开展跟踪督办,提交督办结果。

  市堤防和供水处:负责对历年违法项目的清理排查,提交南津驿大坝加高及海天水务供排水等相关建设项目排查清单、资料。对“未批先建”“ 未验先投”项目及时补办水保方案、补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提交督办结果。参与对执法专项行动的跟踪督办。

  市水利工程管理处:负责和指导历年全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违法项目的清理排查、提交排查清单资料。对“未批先建”“ 未验先投”项目 及时督促补办水保方案、补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提交督办结果。对执法专项行动的跟踪督办。

  市防汛办:负责全市防汛设施、中小河流治理违规项目和随意倾倒弃土石渣开展清理排查、提交排查清单、资料。对历年“未批先建”“ 未验先投”项目及时督促补办水保方案、补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提交督办结果,参与执法专项行动的跟踪督办。

  市水政监察支队: 负责提供本次全市执法专项行动的法律支持、咨询,查处“未批先建”“ 未验先投”和不按时缴纳补偿费等市级违法项目;指导、督促县(区)对水土保持违法项目的查处。参与对各地执法专项行动的跟踪督办。

  请资阳高新区管委、临空经济区管委和有在建、已建生产建设项目的市级部门(单位),请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按照与各自职能和以上相关工作要求,在今年1月20日以前向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市水务局)开展自查清理、报送2011年以来市级审批(核准、备案)、开工建设(施工许可)的生产建设项目清单、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清单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建设项目清单(包括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清单)。

  联系电话:26658304、26654332

                                                                                                                                                                     资阳市水务局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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