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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水务局关于雁江区双石桥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4-01   录入:资阳市水务局

资水批复〔202223

资阳市水务局

关于雁江区双石桥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资阳市雁江区双石桥片区水库管理站

你站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雁江区双石桥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附件《雁江区双石桥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国标GB50433-2018)等规范相关要求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经审查,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同意照此方案办理。现批复如下:

雁江区双石桥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位于资阳市雁江区伍隍镇北边该水库枢纽工程于19719月动工,19734月完工。

本次除险加固建设内容主要为大坝进行上游削坡下游培厚、新增防渗措施,整治上下游坝坡和坝顶改造;溢洪道现有开槽封堵,泄槽整治,消力池改建及槽部位溢洪道拆除重建;新建放空隧洞和放水隧洞;完善管理设施;新建防汛道路、应急道路、泵站永久路等道路工程。

大坝、溢洪道、放空洞、放水洞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项目主要由枢纽工程、道路工程、提灌站工程等3部分内容组成,枢纽工程包括大坝加固、溢洪道整治、新建放水隧洞、新建放空隧洞、大坝白蚁整治、大坝生态治理、完善管理设施等。道路工程包括改线新建防汛道路、新建应急道路及3条至泵站的永久路。提灌站工程即拆除重建1座提灌站、修复2座提灌站。临时工程包括设置1处取料场、1处弃渣场、5条施工临时道路、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1处堆料场、1处表土临时堆场。

本工程共占地20.65hm2,其中永久占地15.86hm2,包括枢纽工程6.62hm2,道路工程9.24hm2;临时占地4.79hm2,包括取料场1.48hm2、弃渣场2.34hm2、施工道路(扣除与主体永久占地重叠部分)0.31hm2。另外施工生产生活区及表土临时堆场占地完全与枢纽工程永久占地重叠,因此不计入工程占地面积统计表中。占地类型主要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林地草地耕地,交通运输用地、住宅用地等。

项目挖方量共计12.85m3(自然方,下同),含表土剥离2.20m3;填方量为10.42m3,含表土回覆2.20m3,弃方量2.43m3(松方3.30m3,土方松散系数1.33,石方松散系数1.53)。弃方集中堆放于大坝下游渣场

工程20224月开工建设,计划20236月完工,总工期15个月。工程总投资11704.6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241.9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

项目建设不涉及移民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

雁江区双石桥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方案编报管理等相关要求。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较全,资料较翔实。项目区概况介绍基本清楚,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合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区防治措施和措施布局基本可行,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要求,可以作为下阶段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水土保持验收等工作的依据。

三、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介绍基本清楚。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预测范围、内容和方法。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责任面积20.65hm2,其中永久占地15.86hm2临时占地4.79hm2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对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

六、《报告书》中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合理,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

七、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保持监测内容、范围、方法。

八、基本同意《报告书》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及费率标准。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029.8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6.85万元。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进度安排。

十、你单位在今后应依法依规注重做好以下工作和事宜:

(一)将水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一并招投标、一并监理、一并监测,严格依法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落实水土保持责任,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各类施工活动必须严格限定在工程用地和防治责任范围,工程建筑开挖及废弃砂、石、土、矸石、废渣等只能按本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范围进行,并采取土地整治、生态修复措施。否则将依据《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按倾倒数量处每立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的罚款。

(三)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根据监测情况,在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等监测成果中提出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公开监测结果并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监测单位应当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季度的监测季报。

(四)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水土保持宣传,书写张贴水土保持宣传标语,并作为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之一。

(五)项目业主在水土保持工程、植物和生态修复设施完工、主体工程投产使用前,应按照《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及相关规定和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编制或委托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行政主管部门利用天地一体化监管系统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将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机关将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将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六)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准后,若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本机关批准。在实施过程中,若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报本机关重新批准。否则将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由本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七)雁江区水务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做好项目水土保持地方跟踪检查,督促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资阳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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