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中和场镇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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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中和场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5   录入:乐至县中和场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8年中和场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中和场镇政府2018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邮编:641501,电话:028-23076002)。

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2018年(11—1231日)我镇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的信息有140条,其中规划计划2条,工作动态118条,重要会议19条,工作年度报告1

中和场镇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8

主动公开信息

140

其中:1.规划计划

2

2.工作动态

118

3.统计数据

0

4.重要会议

19

5.人事信息

0

6.执法监管

0

7.公示公告

0

8.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0

9.重大项目

0

10.工作年度报告

1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均为免费发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8年,我镇虽然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方面有了一些进步,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政府工作面临新形势相比,还要很多需要加强的地方。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力度与公众的期盼与需求尚有差距,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2. 改进措施。一是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促进信息公开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二是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工作,各部门按规定及时、准确的对相关工作进行公开,切实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根据《条例》、省、市、县的要求,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做发哦应公开尽公开,让群众更多、更深入的了解我镇的各项工作,促进我镇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年,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资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018年,我镇积极学习贯彻落实了《资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县要求圆满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促使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镇按照上级指示,做好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举措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实行专人负责制,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章立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据《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申请公开的范围和流程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确保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一是定期召开信息公开会。每个季度专门召开一次政府信息公开通报会,分析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健全完善主动公开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和保密性要求,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三是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镇机关干部的年度考核办法中,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强化责任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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