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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7   录入:乐至县中和场镇

 

中场府发20215

 

 

乐至县中和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辖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乐至县中和场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乐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要求,现就我镇疫情防控期间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全方位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广大城乡居民构建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生产环境,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环境卫生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我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设置科学、方便群众、符合环保、有利疫情防控的良好格局;城乡境卫生状况全面改善,群众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全镇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创造良好的卫生防病环境,为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有效防控提供环境助力。

三、实施内容

(一)切实做好餐饮企业油污治理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与部门职能职责,督促餐饮企业(含中餐、火锅、面馆、食堂等)安装油水分离设施,实现干湿分离、油水分离。产生的废油,由具有资质的企业回收作无害化加工处理,实现资源再利用;固体废物由餐饮企业就近倒入指定的垃圾收集设施,去油后的废水进入污水收集管网,由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能直排。同时要对辖区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进行监管,督导收集企业规范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严格封闭运输,应收尽收,防止跑冒滴漏,督促收集、处置单位建立工作台账,禁止将餐厨废弃物(泔水)提供给生猪养殖场(户)喂养生猪。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民委员会

(二)全面做好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1.狠抓场镇街道、公共区域(主街侧街、医院、车站、广场等人口稠密区域及周边区域)、镇村结合部、老旧院落、居民住宅小区等区域清扫保洁及卫生死角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中和场社区、金钟社区、川能环卫乐至分公司

2.强化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规范市场摊区,设置相关标识、标牌,落实市场清扫保洁人员及卫生死角整治,确保各类市场内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宝林市场监督管理所、中和社区、川能环卫乐至分公司

3.及时清运垃圾池(库)内外、果皮箱内的生活垃圾,防止二次污染。加强垃圾池(库)、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环卫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因地制宜及时增添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及时清洗垃圾桶(池、库)、果皮箱等环卫设施面上的灰尘、污垢、牛皮癣等,做好消毒灭菌,保持环卫设施卫生干净。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川能环卫乐至分公司

4.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厂内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川能环卫乐至分公司

(三)集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持续开展镇中心场镇、金钟场镇、村民居住院落、房前屋后等区域的环境治理,集中整治垃圾成堆、杂物乱放、违规张贴广告、乱拉标语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持续清理场镇的大件垃圾、陈年垃圾,营造整洁有序的环境,提高全民参与度,强化垃圾源头管控,严厉查处垃圾乱堆乱倒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川能环卫乐至分公司

2.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做到有稳定的保洁和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制度。落实环卫保洁分段包干管理等责任制度和镇村组保洁员等管理制度,确保镇村垃圾及时收集,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垃圾收集点爆桶爆池。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川能环卫乐至分公司

3.开展大清理行动,清理农村各级道路两侧垃圾、杂土,对脏乱死角进行全力清整,清除道路两侧的垃圾堆放点,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清理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垃圾堆积点、垃圾池积存垃圾,消除蚊蝇孽生地,改善环境卫生。清理田间地头积存的农残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和枯树残枝。彻底清除场镇内及周边积存的垃圾,严禁农贸市场垃圾露天乱倒乱放。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川能环卫乐至分公司

4. 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的积极性,广泛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正能量,持续开展文明家庭”“卫生户等评比活动。通过村规民约,让村民参与环境治理,扭转农村部分存在的事不关己的风气。落实农村房前屋后三包责任制,督促村民负责自家和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自觉开展垃圾减量,纠正村民房前屋后乱堆乱放、垃圾较多、污水横流、焚烧垃圾等现象,做到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四)持续做好县乡道及河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继续做好县乡道公路沿线卫生治理。集中清理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卫生死角,引导周边农户定点投放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乡镇振兴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川能环卫乐至分公司

2.重点做好河道沿线环境卫生治理。一是强化水域水面环境治理,集中打捞水库、河道、塘堰等水面水葫芦、浮萍、枯枝、落叶及白色垃圾等漂浮物,保持水面干净。二是强化水域周边环境治理。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为重点,彻底清除水域周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白色暴露垃圾等卫生死角,确保水域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川能环卫乐至分公司

(五)集中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强化以环境治理、化学药物消杀并重的病媒生物防控策略。爱卫办要按照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危害控制达标工作;牵头负责全除四害工作,根据情况组织开展集中统一杀灭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各单位要组织宣传除四害防治知识,制定防治措施。各村(居)民委员会均要积极配合和参与除四害活动,抓好本单位及有老鼠、蟑螂居民户的灭鼠灭蟑工作,坚决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有效防控相关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

(六)加强环卫作业防控管理

1.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监管,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2.加强生活垃圾箱()、收集点、转运站以及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消毒和保洁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生活垃圾实施日产日清,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

3.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产生的有害垃圾,应设置专用容器,采用专车运输,由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回收处置;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垃圾要求规范消毒,就近直送有害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理,坚决切断生活垃圾病毒面源传播途径。

4.加强一线环卫作业和管理人员的防护保障,普及防护知识,发放必要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关人员身体状况监测,一旦发现可疑病例果断采取措施并及时向镇卫生院等部门报告。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川能环卫乐至分公司

(七)严格抓好有害垃圾处置工作

1.设置专用容器。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立即安排部署,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集中区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在原有垃圾收集站(点)增设专门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文字标识(标注废弃口罩回收垃圾桶),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公共场所由各场所经营者或运营管理单位自行设置,2月上旬完成设置。

2.加强宣传引导。为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加强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管理的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指定位置定点投放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鼓励群众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水),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其中,居家隔离者用过的口罩,弃置前应用水煮沸10—15分钟后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普通居民用过的口罩,应直接投放至专用口罩收集容器,投放后应及时洗手。

3.及时清运消杀。一是加强有害垃圾清运消杀,必须及时清运、日产日清;二是加强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垃圾收集站()、垃圾中转站、公共场所及垃圾填埋场等消杀工作;三是加强有害垃圾运输车消杀,垃圾运输车必须密闭,在垃圾中转处理后要对垃圾运输车进行消杀。

4.强化规范处置。各村(居)的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由村(居)负责人交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代为处置。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川能环卫乐至分公司

四、时限要求

疫情期间的环境卫生治理,从即日起至20214月底为集中治理阶段;51日后为常态治理、巩固提升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靠前指挥,要加强协调沟通,联勤联动,齐抓共管、抓出成效。

(二)强化工作督查。镇纪委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力度小、整治效果差的村(居)民委员会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并将督查结果纳入2021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村(居)民委员会、各部门要充分做好人、财、物等的保障。镇派出所、镇纪委要切实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保驾护航,依法加大对推进过程中阻碍、妨害治理工作案件的查处力度。

 

附件:中和场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中和场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海强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熊  杰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周文武  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  庆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阳雪梅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由周文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丽华为成员负责组织日常工作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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