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中和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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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场镇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11-07   录入:乐至县中和场镇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决定辖区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企业培育,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三、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工作。

四、负责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加强村(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村(社区)综合服务功能。

五、负责拟订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升级转型、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文化生活繁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脱贫攻坚等工作。

六、负责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格局,推进和谐宜居乡村建设。承担社会治理、信访维稳、法治建设、防邪、禁毒、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负责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领导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建设,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工程、乡村道路及公共设施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审批工作。

九、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

   十、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落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机制,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十一、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自然资源、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自然资源、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生态及安全。

十二、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机构及村(社区)账务的核算和监督。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出)乡镇单位的干部。负责辖区内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四、根据法定职责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各类社会事务服务等职责,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五、负责协助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中和场镇中和街343

        邮  编 :641501

       办公时间:上午8:30 - 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3076002

        领导简介

       颜兴国      镇党委书记

刘海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毛   永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吴松桃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  超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欧宗民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熊  杰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邓力荣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童  静)。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目标绩效、文电会务、保密机要、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暂  无。负责统筹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机关党建、群团事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刘  浪负责经济发展、科学技术、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经济合作、统计、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项目推进管理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王  涛负责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

        (五)社会治理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王俊峰)。负责社会工作、基层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救灾、消防、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排除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财政所(负责人:廖冬梅负责乡镇财务管理,代管村社财务等工作

 

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杨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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