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石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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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湍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0   录入:乐至县石湍镇

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为有效解决我城乡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城乡环境常态化管理,全力助推创文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贯彻落实省、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规定,全面整治城乡垃圾乱扔、车辆乱停、摊点乱摆、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生活垃圾清理、厕屋便池清理、水源水体清理、畜禽粪污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村容村貌提升,建管并重、标本兼治,提升城乡环境面貌。

二、行动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着力解决城乡五乱五清一提升两线治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形成城乡环境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促进城乡环境管理水平的稳步提升。

三、整治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场镇五乱治理

1.深入整治垃圾乱扔。

1)督促指导环卫服务公司做好服务范围内县道、乡道、村(社)道路、村级阵地、群众经常聚集的广场及其他指定需纳入环卫服务的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管护工作;规范、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及时维修维护各类环卫设施。

牵头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配合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2)督导居民搞好房前屋后、家庭院落的环境卫生,做到码顺农具、搁顺小件、堆顺柴草,确保房前屋后整洁整齐。

牵头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配合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

3)建立健全包联责任制,认真落实干部包户和门前五包责任制,确保场镇环境干净、整洁、规划、有序。

牵头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2.深入整治摊点乱摆。

对主要街道三合一店面、流动摊、临时摊、店外店、违章搭建等占道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规范店面遮雨棚高度和延伸长度,做到规划统一、美观,拆除乱搭乱建的帆布(塑料等)顶棚。对骑门摊、爬壁摊、乱堆物品以及违章搭建等行为进行劝导、制止,严禁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取缔流动摊、临时摊,提供规范的经营场所,引摊入场,还路于民。

牵头单位:居民委员会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3.深入整治广告乱贴。

加强对场镇、公路沿线牛皮癣的清除;按照《乐至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乐府办发〔201459文件要求,加大店招店牌及布幅广告的规范,对场镇、公路沿线的破烂广告、非法广告、影响安全或观瞻的广告进行拆除,推行店招店牌规范工作。

牵头单位:村(居)民委员会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4.深入整治车辆乱停。

以治理乱停车乱行车为切入点,加大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力度,科学规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规范车辆停放管理。

牵头单位:村(居)民委员会  

配合单位:派出所、交管所

5.深入整治工地乱象。

督促建筑工地业主按照施工文明化、工地围墙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砼硬化要求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治理施工物尘建筑材料堆码整齐,施工弃土及时清运,清除工地乱场,保持现场整洁,施工场地进出人行通道保持整洁、平整、畅通,加大建筑噪声治理,对易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采用限时作业方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减少对周边生活环境的影响。

牵头单位:村(居)民委员会  

配合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6.深入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按照《乐至县迎新春展新貌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乐农领发〔20222号)精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一提升工作,重点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及农村道路、河道、沟渠、池塘的垃圾和杂物,拆除违规设置的撑杆搭棚或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规范家禽、牲畜饲养的清洁卫生管理,减少畜禽粪便污染,加大厕屋清理打扫和便器清洗去污,及时做好农村公厕日常卫生保洁和设施设备维护,定期对厕所进行消毒、冲刷,做到厕所干净、整洁、卫生,积极开展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杜绝秸秆有露天焚烧现象,倡导群众实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确保农村人居环境绿化、美化、亮化。

牵头单位:村(居)民委员会  

配合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两线治理

1.公路沿线治理。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规定,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对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农户房前屋后的垃圾、柴草、杂物进行清理,拆除农户屋顶、阳台、平台、院落附近的违章搭建、吊挂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物品,确保房前屋后农具、柴草、杂物堆放整齐。

牵头单位:村(居)民委员会

配合单位:镇交管所

2.河道水域治理。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清淤治理农村水塘、小河沟、污水沟、臭水沟,清理河沟挂底垃圾和水面漂浮垃圾。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房前屋后、村内村外不乱排乱倒。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大水产散户养殖监管力度,禁止在河道内投饵养殖和设置网箱、围网养殖。对沿河养殖场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台账,规范管理。督促指导环卫服务公司做好河道水域及沿河岸线的管护、垃圾清运和保洁工作,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减少垃圾对水环境的二次污染。

牵头单位:村(居)民委员会

配合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31日至330日)。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要依据本方案,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群众参与广泛、整治效果突出、社会反响积极的良好氛围;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责任到人,认真落实方案,安排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41日至431日)。一是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中开展攻坚行动。二是加大整治力度。除日常性工作外,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攻坚行动,按照每周有进展、每月有突破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办法,全力扩大巩固攻坚战果。三是严格督查通报。建立攻坚任务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分析薄弱环节,开展精准督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51日至530日)。一是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回头看,深入了解任务完成情况,再次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巩固提升攻坚效果。二是保持攻坚成效,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确保攻坚成效长期保持。三是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22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镇长任组长,相关办公室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本次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做到靠前指挥,各村(社区)、镇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联勤联动,齐抓共管、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要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及要求,广泛宣传相关知识,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不断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引导全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三)考核逗硬。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进行考核评比,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党员干部工作拖沓、拖延,落实不到位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附件:1.石湍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明查暗访和评比考核方案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点位履职责任明白卡

 

 

                        乐至县石湍镇人民政府

                            202246

 

 

 

 

 

 

 

 

 

 

 

 

 

 

附件1

 

石湍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明查暗访和评比考核方案

 

一、检查对象

石湍镇15个村(社区)

二、检查方式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行动采取查看现场、走访群众、随机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机构及人员组成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检查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督导巡查组负责对全镇村(社区)五乱专项行动工作的检查考核。

(一)领导小组

 长:

郭文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镇党委副书记

伍东琼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田培良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副镇长

刘奕均  副镇长

   石湍派出所所长

 员:石湍派出所、石湍市场监管所、石湍中心卫生院、镇党政办、镇党建办、镇社会事务办、镇财政所、镇基层治理办、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便民服务中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农民工服务中心、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商贸物流中心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杜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蒲红阳、李良彬、张鹏、周慧蓉同志为成员,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及考评工作。

(二)检查小组

第一组

 长: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伍东琼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员:罗明亮  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镇基层治理办公室主任

王博雅  镇党建办副主任  

            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负责区域:普明寺村、长埝沟村、天宫堂村、毛家坪村

第二组

 长: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员:彭启发  镇党建办工作人员  

            镇机关支部书记

        蒲红阳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余志龙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负责区域:和兴社区、玉峰山村、宝堂寺村、万德沟村

第三组

 长: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    副镇长

 员:毛文国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蒲显瓒  镇基层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明雄  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负责区域:高庙子村、朝阳店村、曹家庙村

第四组

 长:田培良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刘奕均  副镇长

 员:毛文国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李博伦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镇农民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负责区域:河西社区、河东社区、桂花社区、龟山寺村

督导巡查组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组织对各村(社区)五乱”“五清一提升”“两线治理专项行动巡查工作。

2.各督导巡查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填写《石湍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检查评分表》,拍摄好问题现场图片,并于每月23号前将相关表、图片书面及电子档报送办公室周慧蓉处汇总。

四、考核主要内容

(一)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二)垃圾乱扔的治理。

(三)摊点乱摆的治理。

(四)广告乱贴的治理。

(五)车辆乱停的治理。

(六)工地乱象的治理。

(七)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八)两线治理。

五、检查考核方式

采取月检查、季排位、年考核的办法进行。

(一)月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督导巡查组具体负责月检查工作,每月确定重点检查内容,根据检查暗访了解的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及时交办,限期整改,反馈结果,并抽查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同时作为季排位、年考核依据。

(二)季排位。每季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每月检查情况综合对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评分排名,经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通报。

(三)年考核。本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当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度考核。

六、本考核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试行。

 

附件1-1.石湍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检查评分表

 

 

 

附件1-1

 

石湍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检查评分表

 

村(社区)                                                2022年    月    日

检查

项目

分值

检查内容

分解分值

评分标准

检查得分

备注

组织

保障

10

有工作人员,责任到人,工作高效。

5

工作人员1分,责任不明确扣1-5 分。

 

 

深入宣传发动,加强《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学习,居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在90%以上。

5

未组织参加条例学习扣1分,群众知晓率不达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行动

目标

 

 

 

 

 

 

 

 

 

 

 

 

 

 

 

 

 

 

 

 

 

 

行动

目标

 

 

 

 

 

 

 

 

 

 

 

 

 

 

行动

目标

 

 

 

 

 

 

 

 

 

 

 

 

 

 

 

 

 

 

 

 

80

 

 

 

 

 

 

 

 

 

 

 

 

 

 

 

 

 

 

 

 

 

 

80

 

 

 

 

 

 

 

 

 

 

 

 

80

 

深入开展垃圾乱扔治理

10分 )

场镇商家、住户和农户乱丢乱倒垃圾现象。

1

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落实干部包户门前五包责任制,与场镇商家、住户和农户签订责任书。

1

未落实不得分。

 

 

对场镇街面、公路沿线、农户周边、公厕周围等乱扔乱丢垃圾的管理。

2

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环卫设施设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设施完善,运行正常,无损坏破烂,干净整洁。

2

每发现一处环卫设施破损或者不清洁扣0.5分,扣完为止。

 

 

有垃圾集中处理或填埋场,场镇生活垃圾入库,日产日清,清运及时,无漫溢现象。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考核工作。

2

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有漫溢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场镇主要街道、背街小巷、车站、医院、市场、厕所等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2

每发现一处卫生死角扣0.5分,扣完为止。

 

 

深入整治摊点乱摆治理(10分)

三合一店面、流动摊、临时摊、店外店、骑门摊、爬壁摊、乱堆物品等违规摊点。

3

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加工门窗、堆放物料等。

4

发现一处扣1.5分,扣完为止。

 

 

占道搭建建(构)筑物及设施。

3

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深入整治广告乱贴治理(10分)

设置有公益广告发布栏,店招、广告规范整洁。

3

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场镇、公路沿线的破烂广告、非法广告、影响安全或观瞻的广告进行拆除。

4

发现一处扣1.5分,扣完为止。

 

 

加强对场镇、公路沿线牛皮癣的清除。

3

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积极组织、协调、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治理,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居民遵守交通秩序,交通标线、标牌设施完好,汽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按指定位置停放,规范整齐,场镇道路畅通。

4

交通标线不完善扣0.5分,车辆停放不规范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对场镇和农村野的、客运车辆、三轮车、摩托车、电瓶车等交通安全整治和车容车貌专项整治。

6

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深入整治工地乱象治理(10分)

治理施工物尘,建筑材料堆码整齐,施工弃土及时清运,清除工地乱场,保持现场整洁,施工场地进出人行通道保持整洁、平整、畅通。

5

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加大建筑噪声治理,对易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采用限时作业方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减少对周边生活环境的影响。

5

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深入开展生活垃圾清理(10分)

垃圾及时清运,场镇、中心场镇等人口密集区域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偏远村(社)2-3天清运一次,垃圾池、库、桶无爆池(库、桶)现象。

3

垃圾转运不及时、垃圾池爆池(库、桶),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县道、村道路面干净整洁,道路两旁无生活垃圾,无存量垃圾,无卫生死角。

3

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扎实推进城乡环卫服务一体化工作(含村级环卫服务),村(社区)督促第三方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环卫服务作业,每月按时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

村(社区)未按月督促考核扣2分。

 

 

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0分)

开展爱卫家庭、星级文明户等文明卫生活动评比。

2.5

未开展评选活动扣1分。

 

 

开展畜禽粪污、厕屋便池及农业废弃物清理,加大公厕维护。

2.5

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公共区域和农户房屋周边干净整洁,无乱堆乱倒杂物现象。

2.5

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村庄、房屋风貌整洁,整体规范有序,无乱搭乱建现象。

2.5

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两线治理(10分)

公路沿线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5

每发现一处卫生死角扣1分,扣完为止。

 

 

河道水域及沿河岸线环境治理效果显著,无明显水生有害物、漂浮物、白色暴露垃圾,岸线无存量垃圾,水体质量总体较好。

5

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长效

机制

10

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工作方案和长远工作规划,有方案、资料。

4

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村(社区)的一项重要职能,将其纳入日常工作,制定了宣传发动、常态管理、评比考核等严格奖惩逗硬办法

4

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建立专门的清扫保洁队伍,有经费保障,有健全的管理、督查、奖惩制度;有文件、资料。

2

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合计得分:

检查人员:

 

附件2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点位履职责任明白卡

实地

点位

建设标准

备注

 

 

 

 

 

 

 

 

 

 

 

 

 

 

建成区外乡镇主要街道

1. 用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灯杆道旗等形式,在显著位置(主要出入口、公共建筑立面、电梯等)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包括理想信念、法治精神、传统美德、雷锋精神、良好家风、文明旅游、文明礼仪、生态文明、全民阅读、遵守秩序、绿色环保等方面)。主要街道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有疫情防控知识及道德模范。

 

2.办公场所利用公益广告、创建专栏、LED等多种形式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3. 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 在显著位置展示文明乡风、移风易俗宣传内容;村规民约至少2处以上。

 

5. 乡镇辖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道路坑洼现象;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有分类标识);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电动自行车须上有牌照;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无散发小广告、乱贴乱写、乱设广告牌、乱设铭牌现象;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乱搭乱建现象;无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现象

 

 

 

6. 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场地有明显标识或有设备条件,且设备无损坏正常运转。

 

 

7. 公厕为卫生厕所设有无障碍标识、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带扶手的蹲便器,干净整洁无异味。

 

8. 便民服务中心(社服中心)等须设置24字核心价值观、行业规范、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公益广告出入口有一米线保持一米距离提示牌提示牌;无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市民有序出入,保持适当距离、无拥挤、插队等现象。

 

9. 有污水排放、处理设施,无黑臭水体、面源污染现象。

 

 

建成区外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

 

1. 入口设置标识标牌、公示开放时间,正常向群众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2. 显著位置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等主题公益广告展示(不少于3处)。

 

3. 显著位置设置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栏。

 

4. 有组织架构、管理制度、点单、派单、接单、评单的工作体系展示。

 

5. 具备开展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科普、健身体育等文明实践活动的设备条件,有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开展移风易俗等工作的活动安排、图文记录。

 

6. 建有志愿服务站,有标识标牌,显著位置展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有便民服务设施,有管理制度、队伍台账、志愿者供需对接台账、培训和活动记录。测评要求:在门口或大厅或其他显著位置:(1)看到站点,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八字志愿服务精神明显标识;(2)看到制度展示;(3)看到志愿服务项目展示,志愿者能够说明可以提供的服务项目;(4)看到志愿服务器材或设备(物品);(5)看到佩戴标识的志愿者;(6)有活动记录(含志愿者姓名、时间、服务内容)。

 

7. 建有志愿服务爱心银行,有标识标牌,有积分兑换机制展示和兑换记录。

 

建成区外乡镇综合文化服务站(中心)

 

1. 乡镇综合文化服务站(中心)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协同推进,有标识标牌。

 

2. 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活动的设备条件(场地、桌椅、书籍或器械等),设备维护到位,无损坏现象。

 

3. 有管理制度,有图片展示或者活动记录,开展宣传文化、市民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3项。

 

建成区外乡镇周边行政社区(行政村)

 

1. 在入村主要路口及办公阵地宣传展示24字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有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模范人物宣传展示;有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公益广告;村规民约至少1处以上。

 

2. 村庄村容整洁,无乱搭乱建现象,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无明显积存垃圾(1平米以上),无明显路面不平整(1平米以上,无明显污水坑(1平米以上)。

 

3. 村居内无旱厕,为卫生厕所或无害化厕所,公共厕所设置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有标识,至少设置1个方便老人、残疾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干净整洁无异味在入村主要路口设置有公厕指示牌指示牌且必须能按照指示找到。

 

4. 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

 

5. 无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6. 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便民服务设施,有上墙的服务制度、服务项目、服务记录,有文明劝导员,并对吸烟、插队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劝导。

 

7. 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设施状况良好。

 

 

到乡镇的道路(河道)沿线

 

1. 建成区到乡镇、村(社区) 沿线的公路、 河道、堰塘、沟渠无垃圾堆露天堆放,环境脏乱、面源污染现象。

 

 

2. 无明显积存垃圾(1平米以上),无明显路面不平整(1平米以上,无明显污水坑(1平米以上)。

 

3. 河道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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