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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旅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01   录入:乐至县通旅镇

通旅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工作实施方案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代表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正式项目后再组织实施,并接受镇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县乡两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川委办〔202126 号)、中共资阳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县乡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通知》和中共资阳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县乡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通知》(乐委办〔202137 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升兴办民生实事的实效,现就做好我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实现民生实事项目由“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促进民生实事项目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推动政府兴办民生实事更加科学、更富成效,让民生实事项目真正建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票决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代表票决、群众参与”的机制,支持和保证人大和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促进政府依法履职、积极作为。

(二)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最大程度把人民意愿体现到票决制工作各个环节。

(三)坚持科学立项。严格按照“党委有要求、群众有期盼、政府可执行、人大可监督”的思路编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既要保证项目的民生需求、普惠公益和社会效益,又要根据地方财力量力而行,精细安排资金,科学确定候选项目,区分轻重缓急,科学稳妥推进。

(四)坚持稳妥推进。按照市委“县(区)今年开展、乡镇今年启动、三年力争全覆盖”的总体要求,依法按程序开展工作,不越位、不缺位,积极稳妥抓细抓实票决制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切实做到运作规范、程序简明、管用可行。

    三、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阶段。按照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票决制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和组织机构,研究制定票决制工作实施意见、实施办法,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项目推进阶段。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严格落实征集项目建议、确定候选项目、开展审议票决、抓好项目实施、强化推动监督、开展评价问效六个工作环节,依法、稳妥、有序开展,确保票决过程依法有据、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广泛征集项目建议。一是扩大社会参与征集项目。镇政府在本级人代会召开前23 个月启动次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公开发布征集信息,一般不少于30 天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民生实事项目建议。二是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收集项目。在政府征集社会各界建议的同时,由党政办、党建办牵头,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相关活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并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及时提出民生实事项目建

议。三是汇总梳理遴选建立项目库。镇政府收集民生实事项目建议结束后,及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收集到的建议项目进行汇总,梳理遴选一批既回应群众期待又能真正推进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分别建立本级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库。

(二)从严确定候选项目。一是政府把好初选关。镇政府从本级民生实事项目库中提出拟由人大代表票决的建议项目,并从必要性、可行性、公益性、普惠性等方面对每一个项目逐一进行论证评估,形成初选项目建议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内容、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主体、完成时限、进度要求等),充分听取人大对初选项目建议方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后提出候选项目建议方案报党委审定。二是党委把好审定关。对政府报送的候选项目逐一进行研究审定,确保候选项目既回应群众现实需求又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并且能够顺利落地实施,对不具备保障要素的项目不列入候选项目。镇村的候选项目要从小切口入手,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三是人大把好程序关。候选项目经党委审定同意后,及时按程序召开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听取政府有关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审议,通过后再按程序提请镇人代会票决。

(三)依法开展审议票决。镇人大主席团要依法将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纳入同级人代会议程,研究提出票决办法草案,科学安排听取报告、分团审议、投票表决等各环节工作。在会议报告环节,要将项目具体情况印发全体与会代表,由政府领导在会上作候选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分别就每一个候选项目作出详细说明,切实让代表知实情、能选择。在分团审议环节,全体与会代表要综合听取报告和会前调研了解掌握的情况,在代表团会议上认真讨论审议报告和候选项目,充分发表意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列席代表团会议,听取代表意见,接受代表询问,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在人代会投票表决环节,全体与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以参会代表过半数通过的方式确定实施项目。票决结果当场向全体代表公布,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扎实抓好项目实施。人代会票决出民生实事项目后,镇人大主席团要赓即向同级政府发出办理通知。镇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制定实施计划,落实政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加强过程督查和质量管控,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因客观原因导致项目确需调整的,政府要报党委同意后,按职责权限由镇人大主席团批准调整。

(五)强化项目推动监督。镇人大主席团要将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通过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听取审议等多种方式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督促检查每一个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要在下一年度持续开展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六)认真开展评价问效。镇人大主席团要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上年度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结合审议情况开展工作评议。对满意度不高或者未能如期完成的民生实事项目,由同级政府或其委托的有关部门向镇人大主席团作出情况说明并限期予以整改。测评结果报送党委,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评,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三个阶段:总结阶段。人大、政府要注重分阶段对票决制工作效果及时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及时对当年度票决制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全面总结工作做法和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要把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充分认识开展票决制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开展票决制工作作为推动解决基层民生问题的重要抓手,坚持上下联动、各方协同,为开展票决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党委要加强对票决制工作的领导,及时成立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力推进。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对票决制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研究并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政府要建立民生实事项目统筹机制,切实抓好项目的规划和推进。人大代表要积极履职,广泛汇聚民智民意,推动票决制工作科学有序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措施,努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确保票决制工作依法、稳妥、有序开展。

(三)落实保障,确保工作实效。要落实政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加强过程督查和质量管控,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要将票决制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考评,加强票决制工作的专项督查考核,强化事中监督、事后考评,动真碰硬开展考核评估,切实发挥督查考核导向作用。要注重对票决制工作重要意义、典型做法和具体成效的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熟悉票决制工作的内容、了解票决项目的实施效果,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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