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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旅镇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1-05   录入:乐至县通旅镇

通旅镇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按照《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乐委办发〔202248 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绿色发展,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为推动新时代通旅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底线思维、严格保护。坚决筑牢耕地保护红线意识和粮食安全底线意识,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强化耕地用途管制,突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重点,统筹协调好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 坚持党政同责、压实责任。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压实村(社区)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镇村互动,加快构建镇、村、社“三级”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将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落实到各村(社区)、落实到个人。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立足我镇耕地保护工作实际,紧紧围绕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分类施策,稳妥推进“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系统推进“撂荒耕地”整治,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着力提升耕地保护工作水平。三是坚持依法依规、从严管理。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强化监测监管,严格督察执法,对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健全管用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方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总体目标。2022年年底,初步建立镇、村(社区)二级田长制和相关配套制度,基本形成网格化耕地保护新机制。到 2025年年底,田长制责任全面压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监督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新格局,确保全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省、市、县下达有关控制指标以上,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低、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更加合理。

二、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田长。镇级设田长、副田长,由镇党委、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田长,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田长,落实镇包村(社区)的分区域包片负责制。村级设田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必要时可以设副田长,由镇党委、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设立。在村级党组织书记统筹下,本村(社区)范围内设置网格巡查员,由村级“两委”委员、村(居)民小组组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等担任。

(二)分级明确职责。镇级田长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区域田长制工作负总责。严格执行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强巡查检查和责任监管,及时发现、制止、配合查处破坏耕地的行为。镇级副田长协助镇级田长开展工作,负责落实责任区域相关工作任务。 村级田长负责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具体工作,督促耕地承包主体和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做好耕地保护、利用、建设和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耕地保护监管网格员队伍,加强日常巡护和宣传,及时发现、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及时报告破坏耕地等情况。

(三)建立协作机制。镇辖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田长制各项工作,其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三、主要任务

(一)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保护硬任务、硬责任,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省、市、县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统筹能源、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用地需求,尽量少占耕地、主动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遏制占用耕地建房、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强化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制定流出耕地恢复方案并有序实施,从严做好恢复耕地验收与认定,严厉查处各式“复耕乱象”。科学实施国土绿化,合理确定绿化目标任务和范围,不断优化耕地和林地空间布局,探索构建造林绿化与耕地保护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严格管控“非粮化”,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种植结构、用途。按照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流程监管,严格新增耕地核定,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指标信息可追溯、可跟踪、可核实。坚决遏制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湖造景、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

(二)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建档立卡、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坚持定量、定质、定位、定用、定责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建设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将永久基本农田外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纳入储备区管理。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管理,严格做好补划审查论证工作,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质量高、数量足。经批准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进行剥离再利用。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生产活动,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严禁利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花卉苗木、草皮、果树等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挖塘养殖等“非粮化”行为。

(三)巩固提升耕地质量。落实《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新建和改造提升并重,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一批“集中连片、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有序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实施增减挂钩、生态修复等项目,有效增加耕地和水田面积,加快实现耕地集中连片、质量提升、生态优美。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退化耕地治理,提升耕地地力等级。落实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有序推进轮作休耕。大力实施农村撂荒地整治,强化政策引导,防止耕地闲置、荒芜。

(四)加强耕地监测监管。畅通举报渠道、丰富监督手段,进一步健全“空、天、地、人”一体化全覆盖的耕地动态监测机制和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平台,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丰富群众监督手段,构建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显著位置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志,公开田长制责任人和责任事项,推动设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电子保护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整合执法力量,加大耕地保护督察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深化耕地保护改革创新。完善健全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评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考评细则。探索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学习试点地区参考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加快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有效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按规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管护、改良、建设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适当补贴,以调动广大农民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是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本村(社区)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细化落实工作举措,强化机构、人员、经费、物资配备保障。各村(社区)每年1115日前向镇田长制领导小组报送年度工作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调度制度,镇田长、副田长每月至少巡查一次,村(社区)田长每周至少巡查 1 次,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约谈整改制度,对耕地保护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上级田长可约谈下级田长,镇田长制领导小组可以约谈村级田长,约谈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建立监督制度,常态化开展田长制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建立督查问题整改台账,定期追踪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公告台账名单、职责,定期通报田长制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考核监督。将田长制执行情况作为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内容,全面压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主管责任、基层组织属地监管责任、纪检执纪监督责任。镇级田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田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履职不力未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利用乡村广播站、宣传条幅、海报等信息平台,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全社会对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共同关心、共同保护、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鼓励基层探索创新,积极开展跟踪调研,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促进全镇田长制工作持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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